小功率电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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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16种产品获3C认证方可销售
新浪财经· 2026-01-08 06:24
强制性产品认证模式调整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 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认证模式作出重要调整[1] - 16种涉及群众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CCC认证模式 由企业自我声明调整为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1] - 调整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相关产品需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1] 政策执行时间线 - 指定认证机构将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相关产品的CCC认证委托[1] - 企业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CCC认证证书转换 并及时主动注销相应的自我声明[1] - 对于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出厂且不再生产的产品 无需转换可继续销售[1] 受影响的16种产品类别 - 车辆及安全附件类: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1] -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类:熔断体[1] - 小功率电动机类:小功率电动机[1] - 电动工具类: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1] - 电焊机类: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1]
16种涉人身健康安全产品CCC认证模式调整为第三方认证评价
新京报· 2026-01-07 18:04
政策调整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部分产品的认证模式作出重要调整[1] - 调整涉及电动工具、汽车安全部件等16种涉及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1] - 认证模式由之前的企业自我声明调整为第三方认证评价方式[1][2] 涉及产品范围 - 调整涉及5大类共16种产品[4] -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类:熔断体[4] - 小功率电动机类:小功率电动机[4] - 电动工具类:电钻、电动砂轮机、电锤[4] - 电焊机类: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4] - 车辆及安全附件类:汽车安全玻璃、汽车安全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4] 实施时间线与要求 - 2027年1月1日起,相关产品必须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CCC标志,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用于其他经营活动[1][5] - 2026年7月1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相关产品的CCC认证委托[1][5] - 2026年12月31日前,企业应当完成CCC认证证书转换,并及时主动注销相应的自我声明[5] - 2026年7月1日起,系统中将不再接受或生成相关产品的自我声明[5] - 到2027年1月1日,系统中相关产品的自我声明将被统一注销[5] 过渡期安排与便利措施 - 指定认证机构将积极采信企业原有的自我声明评价结果,为企业换发CCC认证证书提供便利[1][5] - 对于在自我声明有效期内已经出厂且不再生产的产品,无需进行认证模式转换,可继续销售[1][5] - 此次调整仅涉及部分产品的认证模式,CCC认证目录本身并未发生变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