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蜜蜂6号综合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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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易、理赔难!互联网意外险里“藏”了多少特别约定?
经济观察报· 2026-01-28 21:21
互联网保险产品营销与条款设计现状 - 互联网保险在推销短期意外险、健康险时,偏重强调低保费、高保额、投保便捷等卖点,但甚少主动提示隐藏在《投保须知》《特别约定》或《免责条款》中的限制性内容 [1][2] - 销售页面多以强调“高保额、低保费、快理赔”为卖点,快速激发用户购买意愿,但对免责条款、赔付条件等限制性内容轻描淡写,导致消费者理解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 [13] - 在抖音、快手、支付宝、微信、小红书等互联网销售场所,营销话术高度强化用户感知的利益,但关键限制信息常被折叠或置于页面底端,消费者不主动点开难以看到 [13] 意外险产品中的“除外责任”具体表现 - 部分意外险产品虽约定赔付医院范围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普通部”,但在特别约定中附带的除外医院清单却长达十余项,涉及多个城市的所有医院或整个省份(除省会)的医院 [4] - 例如“大护甲6号意外险(高龄版)”和“小蜜蜂6号综合意外险”,其除外范围包括江苏省南通市、辽宁省铁岭市、吉林省四平市、河南省信阳市、开封市、平顶山市、新乡市,山东省禹城市、栖霞市,四川省宜宾市的所有医院,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除呼和浩特市外的所有医院 [4] - 另一款“孝心安6号老人意外险”也将十余个城市的医院整体排除在外,涉及辽宁、吉林、河南、内蒙古、河北、四川、北京等多个省市,常驻这些地区的居民可能无法购买 [5] - 并非所有产品均有长“黑名单”,例如“无忧保·成人综合意外险”的就医范围为全国范围内(除港澳台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5] - 意外险还对投保人职业类别作出限制,目前不少互联网产品仅对1—3类职业人群开放投保,外卖骑手、营运车辆司机、高空作业人员等往往不在普通产品的保障范围内 [10] 保险公司设置广泛除外责任的原因与行业背景 - 设置广泛的“除外医院”或“除外地区”是保险公司和互联网保险平台控制理赔风险、维持低成本运营的核心手段之一 [7] - 通过大数据分析,将历史赔付率高、疑似欺诈案件多发地区的医疗机构列入除外名单,能有效降低整体赔付率,从而支撑起低保费 [7] - 有的意外险产品分为不同版本,基础版本有严格的投保区域限制,而实现全国范围投保的“豪华”版本保费则达数百元甚至近千元 [7] - 近年来“黑灰产”增多,保险公司面临较高的赔付压力,因而对一些地区采取了较为简单直接的风控措施 [8] - 互联网保险件均保费较低,保险公司不愿投入过高的风控成本 [8] - 在一些县域或非核心城市,已形成较成熟的骗保链条,通过虚构或夸大意外事故、批量制造高发赔付病例等方式反复套取理赔金 [9] - 这些地区的中小医院病历系统标准化程度低,医疗行为和费用差异大,保险公司难以核实事故真实性,且跨区域取证和线下调查成本高昂 [9] - 意外险是保险欺诈的重灾区,作为杠杆率最高的保险产品之一,数百元保险费即可撬动千倍的保险金额 [10] 行业销售合规与信息披露问题 - 在销售过程中,大部分意外险条款对承保责任、除外责任等消费者关心的内容未能清晰地介绍和表述,导致因条款理解不一致引发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 [12] - 根据《保险法》,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应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若未尽到该义务,则相关条款不产生效力 [14] - 在现实的互联网保险销售环节,“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是否得到有效履行屡引争议 [15] - 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一项对市场上150款主流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测评发现,存在信息披露不足、产品名称误导、营销手段不规范等问题 [15] - 例如,一款名为“个人百万综合意外险”的产品,其宣称的“百万”保额仅适用于航空意外伤害,而核心的意外身故保额实际上只有10万元 [15] -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保险销售的可回溯管理,要求对关键信息披露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防止销售误导,并强调必须明确列明责任免除等重要内容 [16] 意外险市场数据与增长趋势 - 意外险市场需求并不小,但市场增长缓慢,近几年增速出现下滑 [8] - 2025年前11个月,人身险公司和财产险公司分别实现意外险原保险保费收入346亿元、546亿元,合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仅占保险行业总体保费规模的1.55%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