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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失能老年人专属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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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大代表刘彬:以专属保险破解居家养老“高风险”服务困境
齐鲁晚报· 2026-01-22 11:19
文章核心观点 - 发展居家养老失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破除市场壁垒、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举措 通过创新普惠保险产品、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及将保险嵌入行业规范 可以有效分散服务过程中的双向风险 从而吸引更多专业资源和资本进入居家养老市场 特别是高风险高需求的失能老人服务领域 最终建立起广覆盖、保基本的居家养老风险保障网 [1][2][3] 行业现状与问题 - 绝大多数老年人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 但居家环境对失能老人而言存在跌倒、摔伤等意外风险 严重威胁老人健康并给家庭带来巨大照护压力 [1] - 当家庭引入专业的上门助浴、康复理疗等服务时 服务过程本身伴随特定风险 形成双向顾虑:服务方担心意外后面临高额索赔导致经营难以为继 家庭则担心出事无人负责、无力承担 [1] - 这种双向的顾虑与“后顾之忧”形成了清晰的市场壁垒 直接制约了更多专业资源和资本进入居家养老市场 特别是面向失能老人的高风险、高需求服务领域 最终导致服务供给不足、质量参差不齐 [1] 解决方案与建议 - 首要任务是推动普惠性保险产品的创新与供给 建议由民政部门引导 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失能老人的特定风险 开发设计保费适度、保障清晰、理赔简便的专属产品 涵盖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及住院津贴等责任 [2] - 关键在于建立可持续的多元化筹资机制 探索“政府引导、家庭或机构主体、社会参与”的模式 具体包括:将特定困难群体(如低保、特困、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购买此类保险纳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或单独列项 通过财政资金或福彩公益金给予支持 鼓励普通家庭或服务机构自愿购买 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意外风险互助基金”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机制 多层次分散风险 [2] - 需将保险保障嵌入行业规范 建议在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时 将“为服务对象购买意外险”作为一项引导性或推荐性规范 以鼓励服务机构将投保视为提升安全性和规避运营风险的标准配置 从而提升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 [2] 实施路径 - 实施路径上应坚持试点先行与稳步推广 可先在“家庭养老床位”或养老服务基础好的区市开展试点 评估产品适用性与效果 待模式成熟后再制定全市推广方案 [3] - 最终目标是建立起广覆盖、保基本的居家养老风险保障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