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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
政策核心与实施框架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旨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 [1][3] - 该规则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届时将取代原有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及绿色电力交易专章 [2][64]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需会同有关部门在2026年3月1日前制定各地和区域实施细则并报备 [4] 市场建设总体要求 - 统筹推进电力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建设,在交易时序、出清、结算等方面做好衔接,发挥中长期市场平衡长期供需、稳定市场运行的基础作用 [1][12] - 适应新能源出力波动特点,实现灵活连续交易,推广多年期购电协议机制,以稳定长期消纳空间 [1][12] - 促进跨省跨区交易与省内交易相互耦合,开展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鼓励区域内省间交易机制创新,推进区域电力互济与调节资源共享 [1][12] - 要求电力市场运营机构与电网企业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市场注册、交易组织、结算与信息披露等工作 [12] - 电力中长期市场技术支持系统(电力交易平台)需实现统一平台架构、技术标准、核心功能与交互规范,支撑全国市场数据贯通 [12] 市场成员与注册管理 - 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交易机构、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 [8] - 经营主体需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变更与注销,并进行实名认证后方可参与市场 [14] - 直接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其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市场或零售市场购买,但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市场 [2][14] - 暂未直接参与市场的电力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并允许在次月选择直接参加批发或零售市场 [2][14] 交易品种与组织方式 - 电力中长期交易包含数年、年度、月度、月内(含旬、周、多日)等不同交割周期的电能量交易 [8] - 数年、年度、月度交易应定期开市,并可探索连续开市;月内交易原则上按日连续开市 [25] - 绿色电力交易是以绿色电力及其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交易品种,交易时需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 [26] - 绿电交易主要包括跨省跨区(含跨电网经营区)交易和省内交易 [26][27] - 交易方式包括集中交易(如集中竞价、滚动撮合、挂牌)和双边协商交易 [29] 价格形成机制 - 除执行政府定价的电量外,电力中长期市场的成交价格应由经营主体通过市场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1][32] - 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 [1][35] - 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 [1][35] - 绿电交易价格由电能量价格与绿电环境价值组成,并分别明确,其中绿电环境价值不纳入峰谷分时电价等计算 [33] - 逐步推动月内等较短周期的电力中长期交易限价与现货交易限价贴近 [1][39] - 为避免市场操纵及恶性竞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和出清价格设置上下限 [38] 绿色电力交易特别规定 - 鼓励经营主体参与数年绿电交易,探索数年绿电交易常态化开市机制 [2][38] - 绿电交易应确保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一一对应,实现绿电环境价值可追踪溯源 [38] - 绿电交易合同在确保绿电环境价值可追踪溯源的前提下,可建立灵活的合同调整机制,按月或更短周期开展合同转让 [38] - 绿电环境价值部分按当月合同电量、发电侧上网电量、用电侧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结算 [53] 交易组织与执行流程 - 跨电网经营区及跨省跨区交易由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省内交易由各省电力交易机构组织,鼓励联合组织交易 [32] - 电力交易平台功能及人员配置需满足市场按日连续运营要求 [33] - 交易公告需明确交易品种、主体、方式、时间、参数等,数年、年度交易公告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发布,月度交易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 [33] - 交易出清后形成预成交结果,需经电力调度机构进行电网安全校核,校核时限根据交易周期分别为数年/年度5个工作日、月度2个工作日、月内1个工作日 [40][41] - 成交结果发布后,经营主体如有异议需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交易机构会同调度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解释 [43] 合同管理与结算 - 市场成员需签订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含电子合同)作为执行依据,电力交易机构出具的电子交易确认单视为电子合同 [44][45] - 结算原则上以自然月为周期,按日清分、按月结算 [52] - 结算可按差价或差量方式开展,未签订合同的经营主体,其实际用电或发电量按偏差电量结算 [52][53] - 绿电交易中电能量与绿电环境价值分开结算,对应的绿证根据月度结算电量核发并划转至买方账户 [53] 市场技术支持与信息披露 - 电力交易平台需包含市场注册、交易申报、出清、结算、参数管理、信息发布、运营监测等功能模块 [57] - 平台需遵循全国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实现互联互通与“一地注册、全国共享” [57][58] - 信息披露需按照年、季、月、周、日等周期开展,披露信息需保留或可供查询的时间不少于2年,封存期限为5年 [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