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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诉抢票软件案胜诉 保护消费者平等购票权和知情权
北京商报· 2026-01-19 14:12
案件核心判决与意义 - 全国首例明确认定销售抢票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判例 为整治“机刷”乱象提供了司法支撑 [1] - 法院认定被告利用大麦的经营活动和用户群体牟利 其行为增加了大麦的运营成本 干扰了平台经营决策 侵害了消费者平等购票权和知情权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 [2] - 该案突破了传统竞争关系的界定 将平台竞争利益、消费者权益与公共利益纳入审查范围 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票务领域的适用提供了范本 [2] 案件背景与被告行为 - 2023年 被告郑某某通过其运营的网店销售一款针对大麦APP的抢票外挂软件 [1] - 该软件借助技术手段模拟并循环发送购票请求 帮助用户绕过大麦平台“先到先得”的购票规则 提升抢票成功率 [1] 行业影响与公司行动 - 随着案件震慑效应的释放 演出票务市场的黑灰产链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 [2] - 票务平台将持续以技术升级和法律维权双轮驱动 巩固公平购票的“防护墙” [2] - 2025年 大麦拦截黑灰产机刷下单、代抢下单请求超60亿次 [2] - 2025年 大麦向警方移送恶意刷票线索18条 协助警方侦破黑灰产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名 [2]
大麦诉抢票软件案胜诉 维护公平“购票秩序”
中国经济网· 2026-01-19 12:48
案件核心判决与意义 - 全国首例明确认定销售抢票软件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判例 为整治“机刷”乱象提供了司法支撑 切实维护了演出票务市场秩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1] - 法院认定被告利用大麦的经营活动和用户群体作为自身资源牟利 属于市场竞争行为 该行为增加了大麦的运营成本 干扰了平台经营决策 侵害了消费者平等购票权和知情权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2] - 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突破了传统竞争关系的界定 将平台竞争利益、消费者权益与公共利益纳入审查范围 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票务领域的适用提供了范本[2] 案件背景与事实 - 2023年 郑某某通过其运营的网店销售一款针对大麦APP的抢票外挂软件 该软件借助技术手段模拟并循环发送购票请求 帮助用户绕过大麦平台“先到先得”的购票规则[1] - 大麦主张该行为妨碍了其APP正常运营 损害了平台合法权益 破坏了公平购票秩序 并提起诉讼[1]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郑某某赔偿大麦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该判决于2025年1月24日生效[2] 行业影响与公司行动 - 随着案件震慑效应的释放 演出票务市场的黑灰产链条将得到进一步遏制 未来消费者有望在更公平的环境中获得票务资源[2] - 票务平台将会持续以技术升级和法律维权双轮驱动 巩固公平购票的“防护墙”[2] - 2025年大麦拦截黑灰产机刷下单、代抢下单请求超60亿次 同时向警方移送恶意刷票线索18条 协助警方侦破黑灰产团伙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