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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46
收购概述 - 本次收购为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新华网51%股份(264,679,740股),交易完成后新华投控持股比例升至61.42%,实际控制人仍为新华社[5][6][27] - 收购目的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管理效率,符合新华社战略布局安排[7] - 交易不涉及现金对价支付,无需披露资金来源[12][14] 收购方资质 - 新华投控为新华社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资产经营与管理等非金融业务[8][9] - 一致行动人中经社注册资本14,998.0147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新华投控,实际控制人为新华社[10][11] - 收购方及其高管近五年无不良诚信记录,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12][13] 交易合规性 - 本次收购已获财政部批准,尚需完成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及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14][15] -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26][27] - 财务顾问确认收购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7][18] 后续安排 - 未来12个月内无调整主营业务、资产重组、高管变更或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15][16][17] - 过渡期内不改变上市公司组织架构,承诺保持业务稳定性[15] - 收购方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新华网作为国家级新闻门户网站的核心地位[19][20] 关联交易与独立性 - 收购前24个月内无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单笔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5%以上)[23] - 收购完成后将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程序,确保交易公允性[20][21][22] - 新华网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和机构方面保持独立,不受收购方不当干预[18][19] 其他核查事项 - 收购前6个月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24] - 原控股股东新华社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未清偿负债或违规担保[25] - 本次收购未违规聘请第三方机构,仅依法聘请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2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13 07:05
股权划转基本情况 - 新华通讯社拟将其持有的新华网51%股份(264,679,740股)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华投控),划转后新华投控持股比例升至61.42%(318,779,610股)[2][4] - 本次划转已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及财政部批复,尚需上交所合规审查及中登公司过户登记[3][4] - 划转协议签署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后新华网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新华投控,实际控制人仍为新华社[4][8] 股权结构变化 - 划转前:新华社持股51%,新华投控持股10.42%(含质押专户5.21%)[5] - 划转后:新华投控持股61.42%,成为单一控股股东[6][8] 划转双方信息 - **划出方新华通讯社**:国务院举办单位,注册资本173,808万元,主营新闻信息采集发布及国际交流[6][7] - **划入方新华投控**:注册资本10.1亿元,成立于2012年,经营范围涵盖资产经营、股权投资及文化服务[8] 协议核心条款 - 不涉及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转移,相关权益仍由新华网承继[9] - 股份交割以证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为准,违约责任适用《民法典》[9][10] - 合同生效需经有权机关批准,若未获批准则自动解除[10] 承诺事项 - **避免同业竞争**:明确"新华网xinhuanet"为唯一国家级新闻门户,承诺不从事竞争业务[12][16] - **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允性,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18] - **保持独立性**:保障新华网在资产、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运作[15][19] - **约束措施**:若违约需赔偿损失,违规收益归新华网所有[20][21] 对公司影响 - 控股股东变更不影响实际控制权,符合免于要约收购条件[2][22] - 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中小股东利益未受损害[22] 后续事项 - 需完成上交所合规审查及股份过户登记[23] - 公司将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