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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6 22:12
交易方案概述 - 分众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对方包括张继学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50个主体 [1] 行业属性认定 -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活圈媒体户外广告开发运营 主要产品包括楼宇媒体(电梯电视媒体和电梯海报媒体)和影院银幕广告媒体 [1] - 标的公司专注于住宅社区户外数字和平面广告媒体服务 [1] - 双方均属于广告行业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归类为"广告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隶属于"L72商务服务业"中的"L725广告业"小类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 交易双方行业均不属于国务院及工信部等十二部委指定的重点支持兼并重组行业 包括汽车 钢铁 水泥 船舶 电解铝 稀土 电子信息 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2] - 亦不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规定的高档数控机床 机器人 航空航天装备 海洋工程装备 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材料 环保 新能源 生物产业等重点整合领域 [2] 交易类型认定 - 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因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从事户外广告开发运营业务 主营业务高度协同 [2] 控制权变更情况 - 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均为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实际控制人均为江南春(JIANG NANCHUN) [3] -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不构成重组上市 [3] 支付方式 - 交易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 涉及向50个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3][4] 监管合规状态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 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