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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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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15 03:08
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 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40%+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10%"变更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调整后中证500指数权重显著提升35个百分点,港股通指数权重下降35个百分点 [1] - 变更目的是基于基金实际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及保护持有人利益,需更科学评价业绩表现,调整后基准与A股市场关联度显著增强 [1] 指数构成说明 - 中证500指数覆盖沪深两市高流动性股票,反映A股中型企业整体发展趋势,调整后占基准权重达85%成为核心指标 [1] -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反映港股通上市公司整体表现,调整后权重从40%降至5%,显示港股投资占比大幅收缩 [1][2] - 中债总财富指数保持10%权重不变,该指数涵盖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权威的债券市场综合走势基准 [1][2] 法律文件修订 - 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的业绩比较基准条款同步更新为调整后的比例结构 [1] -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在公司官网及证监会披露网站同步更新 [3] 实施安排 - 变更自2025年5月15日起生效,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符合监管程序要求 [1][2] - 公司声明此次调整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未改变基金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关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