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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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5-15 03:08
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 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5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40%+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10%"变更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1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调整后中证500指数权重显著提升35个百分点,港股通指数权重下降35个百分点 [1] - 变更目的是基于基金实际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及保护持有人利益,需更科学评价业绩表现,调整后基准与A股市场关联度显著增强 [1] 指数构成说明 - 中证500指数覆盖沪深两市高流动性股票,反映A股中型企业整体发展趋势,调整后占基准权重达85%成为核心指标 [1] -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反映港股通上市公司整体表现,调整后权重从40%降至5%,显示港股投资占比大幅收缩 [1][2] - 中债总财富指数保持10%权重不变,该指数涵盖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权威的债券市场综合走势基准 [1][2] 法律文件修订 - 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的业绩比较基准条款同步更新为调整后的比例结构 [1] -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在公司官网及证监会披露网站同步更新 [3] 实施安排 - 变更自2025年5月15日起生效,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符合监管程序要求 [1][2] - 公司声明此次调整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未改变基金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关系 [2]
关于中信建投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 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11 07:03
文章核心观点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变更中信建投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同时公司近日已运用500万元申购旗下基金份额并承诺持有期限不低于1年,还拟未来6个月内累计投资2000万元旗下权益类公募基金 [1][8]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 原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2] -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北证50成分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 [2] 基金合同相关条款修订 - 原合同中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表述为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及各指数说明,若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变更,报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2][3] - 修订后业绩比较基准相关表述为北证50成分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及各指数说明,若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管要求履行程序后变更并公告 [3][5] 重要提示 - 本次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修订已履行相关程序 [5] -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在公司网站和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在上述网站披露 [5] 公司自购及后续投资计划 - 公司近日已运用固有资金500万元申购旗下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承诺持有期限不低于1年 [8] - 公司拟未来6个月内结合市场情况运用固有资金择机继续投资旗下权益类公募基金,预计累计投资金额达2000万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