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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森炭业IPO:44人所持股份被代持 2名私募股东经营期限届满
犀牛财经· 2026-01-23 10:29
近日,福建省鑫森炭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森炭业")收到北交所第一轮审核问询函,涉及股权清晰及控制权稳定性、技术水平及竞争力、市场空间 及成长性、关联交易合理性、业绩变动真实合理性等问题。 2025年3月28日,鑫森炭业发布公告称,因存在未按规定披露股权、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等多项违规行为,鑫森炭业 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鑫森炭业实控人兼董事长林鹏、总经理何天丰、财务总监殷伟、董秘陈齐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被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公告,2023年7月17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内容包括冻结鑫森炭业控股股东林鹏持有的15.5290%鑫森炭业股份,但鑫森炭业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冻 结情况,至2024年4月才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递表前夕,鑫森炭业共计发布2份关于股份代持及整改完毕的公告,共涉及44名被代持人,代持股数占比合计1.93%,代持解除方式包括大宗交易、回购 等。 此外,鑫森炭业共有7名私募基金股东,其中厦门赛富持股比例为10.22%,因经营期限届满,已于2025年11月12日办理了清算组备案;汇鑫一号持股比例为 1.2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