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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前员工”网上爆料,华熙生物回应:早有调查结论
第一财经· 2025-07-27 11:59
华熙生物财务造假指控事件 - 一名自称华熙生物前员工的人士指控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涉嫌财务造假,包括隐瞒代持锦州银行3000万股、欺诈发行债券及虚构2017年营业收入等 [1] - 华熙生物回应称该指控在2019年IPO审核期间已核查并认定不实,招股书中已披露相关内容 [1][2] - 该李姓人士曾任华熙昕宇市场部总监18个月,公司指控其2018年涉嫌职务侵占900万元券商支付款,已报案并进入司法程序 [1] 华熙昕宇可交换债发行问题 - 华熙昕宇2017年发行可交换债时提交的半年报中成本费用披露不准确,因部分协议在下半年终止执行并冲回相关成本费用 [2] - 北京证监局2020年对华熙昕宇出具警示函,认定其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 - 公司解释已按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并完成汇算清缴 [2] 锦州银行股份代持争议 - 指控称华熙昕宇在锦州银行2015年港股IPO时隐瞒代持3000万股事实 [1][3] - 招股书披露华熙昕宇2009年出资1亿元认购5000万股,其中3000万股为代持,2017年已全部转让并解除代持 [3] - 公司辩称作为持股低于5%的小股东,不属于境外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关联方代持纠纷诉讼 - 华熙国际与许新升因五棵松项目转让款6000万元抵作锦州银行出资款产生争议 [5] - 双方2009年约定由华熙昕宇代持黑天鹅创投3000万股锦州银行股份 [5] - 法院未支持许新升要求支付6000万元转让补偿费的诉讼请求 [5]
针对“前员工”网上爆料,华熙生物回应
第一财经· 2025-07-27 11:46
华熙生物财务造假指控事件 - 一名自称华熙生物前员工的人士指控公司及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涉嫌财务造假,包括隐瞒代持锦州银行3000万股、欺诈发行债券及虚构2017年营业收入等 [1] - 华熙生物回应称该人士曾因骗取券商900万元涉职务侵占被立案侦查,并已发布声明驳斥不实信息 [1] - 举报人李某称华熙生物声明未反驳其财务造假指控,并称职务侵占说法系诬陷,举报动机为揭露公司隐瞒行为 [1] 华熙昕宇债券发行问题 - 华熙昕宇2017年发行可交换债时提交的半年报中成本费用披露不准确,后因业务调整冲回部分费用,已按规定预缴并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 [2] - 北京证监局2020年对华熙昕宇出具警示函,认定其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2017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中成本费用不准确 [3] - 举报人称该警示函系其向证监会提供部分证据所致 [4] 锦州银行股份代持争议 - 举报人指控华熙昕宇在锦州银行2015年IPO时隐瞒代持3000万股事实并向香港监管机构作出虚假承诺 [4] - 招股书显示华熙昕宇2009年出资1亿元认购某公司5000万股,其中3000万股系代持,2017年已全部转让并解除代持关系 [4] - 华熙生物称代持方作为持股低于5%的小股东,不属于境外上市信息披露义务人 [4] 代持纠纷诉讼背景 - 华熙昕宇与黑天鹅创投2009年签署协议代持锦州银行3000万股,相关6000万元出资款涉及五棵松项目转让补偿费争议 [5] - 许新升起诉华熙国际要求支付6000万元转让费及利息未获法院支持,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该代持纠纷 [5]
江西生物闯关港股IPO现疑云: 股权接盘方关系密切 大客户现身特殊持股平台
中国证券报· 2025-04-30 05:38
公司背景与业务概况 - 公司为全球最大人用破伤风抗毒素提供商 2024年全球市场份额36.6% 中国市场份额65.8% [2] - 2024年人用破伤风抗毒素总销量2540万支 其中中国销售1320万支 海外出口1220万支 [2] - 公司收入高度依赖人用破伤风抗毒素 2022-2024年该产品收入占比均超93% [2] - 2022-2024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24.7% 同期利润复合增长率达68.5% [3] - 公司前身为1969年成立的国企 2002年被深圳金瑞丰实业以承债式收购改制 现为家族企业 [3] 股权结构与控制权 - 实控人敬玥通过前海天正和海南至正控制公司76.64%股权 [5][9] - 港交所关联方认定下 87%-94%股权可能被视为同一阵营控制 [9] - 上市前出现异常股权转让 部分交易估值从8亿元缩水至6亿元 [6] - 接盘方如成都适之 向亿投资 晗颐文化等均与实控人存在亲属或商业关联 [7] - 2022年引入的外部机构投资者在上市前悉数退出 股权转回至控股股东 [8] 财务与分红情况 - 2022-2024年累计分红1.27亿元 超过同期合计利润0.82亿元 [10] - 截至2024年底现金及等价物仅5283.1万元 [10] - 2023年实施两次分红合计8620万元 占当年利润的155% [10] 关联交易与商业伙伴 - 前五大客户安徽亿康网控股股东曾持有供应商安徽诺为康4%股权 [11] - 客户江西泽霖医药与公司存在交叉持股关系 其股东唐丽艳担任公司营销副总监同名 [12] - 供应商山东力峰法定代表人马贺芳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海南瑞庆祥股权 [13] - 江苏海雷医药作为2018年起合作客户 在IPO前持有公司0.19%股权 [13] - 公司声明所有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均为独立第三方 但未回应关联性质疑 [14] 上市进程与合规性 - 2024年6月曾申请新三板挂牌 两个月后撤回 2024年4月转战港交所 [4] - 当前股权结构可能违反港交所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的规定 [9] - 招股书披露存在客户与供应商股东重叠于同一持股平台的情形 [11]
突发!中银国际证券收警示函!
梧桐树下V· 2024-12-10 00:33
中银国际证券违规事件 - 中银国际证券在负责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和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对天海流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核查不充分 [2] - 周培作为推荐挂牌项目负责人,对挂牌阶段尽职调查工作负有责任,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中银国际证券、周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公司挂牌时的主办券商为中银国际证券,项目小组负责人为周培 [5] 天海流体股份代持情况 - 天海流体于2015年5月27日挂牌新三板,证券代码832499,挂牌时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胜原 [8] - 公司存在股权/股份代持情形,赵敏委托王胜原代持出资金额为393万元的股权,并通过王胜原委托徐晶晶代持400万元股权 [8] - 2015年12月公司定增过程中,赵敏通过王胜原代其出资965.20万元,涉及代持股份482.60万股 [8] - 2017年2月开始股份代持解除,王胜原陆续通过二级市场做市商、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代持股份给赵敏控制的正达投资 [8] - 2019年9月12日特定事项股份转让完成后,王胜原与赵敏的股权代持关系完全解除 [8] 天海流体违规处罚 - 天海流体在挂牌时存在股份代持,未如实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历史沿革 [12] - 2015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中存在股份代持,违反了相关规定 [12] - 全国股转系统给予天海流体、王胜原、赵敏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2] -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赵敏、王胜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4] 持续督导变更 - 2017年12月22日,中银国际证券与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由招商证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