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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2 19: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ZEHO Waterfron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reatment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3号A座3层314室,邮政编码100094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169.7778万元人民币 [4] -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071.1111万股普通股,并于2021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3][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4]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6-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3 [50][53]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53]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设计总工程师 [59] 经营范围与商业模式 - 公司聚焦生态环保领域,采用DBIFO(设计-建设-智慧-投资-运营)商业模式 [5] - 主要业务包括水环境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保护、生态环境监测、碳减排技术研发等 [6] - 经营宗旨是通过智慧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中国领先的生态环境科技运营商 [5]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169.777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7]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持股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 [10]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份10% [8][9]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9][2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批准 [2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净资产10%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资助对象需股东会审议 [24][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 [13]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30][56]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 [55][56]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7]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交易金额低于总资产10%或净资产10%且低于1,000万元的事项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