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超纯大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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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气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资金已全部到位 [1] - 募集资金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20号) [1][2]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监管协议以确保专款专用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投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合计354,975.87万元的项目,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25,000.00万元 [3] 项目调整原因 - 北京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出现变化,需使用自有资金增加投资额度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3] - 为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与资金使用效果,同步调整项目投资进度 [4] 项目调整具体内容 - 北京广钢电子超纯大宗气站项目投资总额由62,968.88万元增加至76,284.30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13,315.42万元 [5] -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金额为76,284.30万元 [5]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5年12月末调整至2026年7月末 [5] 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 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提升核心竞争力 [5] -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监管规定 [6] 审议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增加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结构及延期 [6] - 监事会认为调整事项审慎合规,不涉及募投项目主体、地点、方式或用途变更 [6][7] - 保荐机构对调整事项无异议,认为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符合监管要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