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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 - 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贷款与担保具体安排 - 全资子公司北京大兴中富饮料容器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750万元 [1][6] - 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富热灌装容器有限公司拟以其名下不动产为上述75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1][6] - 公司将为北京大兴中富饮料容器有限公司的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 - 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11] - 董事会已授权相关法定代表人签署最终的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 [8]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被担保方北京大兴中富饮料容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26日,注册资本为4520万元人民币 [7][10] - 该公司由公司100%持股,主营业务为生产聚酯瓶、瓶胚及饮料包装物等 [7] - 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 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将达到2.62亿元人民币 [12] - 该担保余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55% [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败诉需承担损失的情形 [12] 董事会决策依据与授权 -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且财务风险可控 [9] - 此次750万元的贷款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