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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航: H股通函
证券之星· 2025-08-01 00:15
根据提供的文档内容,以下是作为资深研究分析师对关键要点的总结: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计划更新与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及其关联实体的多项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涵盖金融服务、飞机租赁、航空配套服务等多个领域,并设定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建议年度上限 [1][6][7] - 公司建议取消与关联方东航租赁的飞机及发动机租赁交易金额的最大限额(交易限额),以增强业务灵活性 [27] - 公司计划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寻求独立股东批准上述更新交易及建议年度上限,以及批准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 [1][6] 持续关连交易更新 - 金融服协议:与东航财务公司续签,提供存款、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档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同期相同金额的贷款利率 [18][19][24] - 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协议:与东航租赁续签,涵盖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及飞机发动机销售事项,要求东航租赁的方案需较至少两名其他独立第三方更具竞争优势 [27][31][32] - 其他协议:包括与东航食品公司的航食和机供品保障协议、与东航资产的航空配套服务协议、与东航物流的货运物流服务协议等,均以类似原则续签 [7][18] 交易定价机制 - 金融服务定价:存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及市场独立第三方报价,贷款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参考,其他服务手续费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服务标准 [18][19][24] - 飞机租赁定价:通过邀标或竞价程序(需至少两份独立第三方标书)确定租金,东航租赁提供的综合成本不得高于至少两名其他独立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方案 [31][32][33] 建议年度上限 - 金融服协议存款服务:截至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建议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8,500百万元、19,500百万元和20,500百万元 [23] - 年度上限设定主要基于公司客运收入增长、融资规模扩大、资金集中管理需求以及关联方服务范围扩大等因素 [23][25] 公司治理修订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详情载于通函附录,但具体修订内容未在提供文档中详细说明 [1][6] 历史交易金额 - 截至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东航财务实体提供存款服务的单日最高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3,703百万元和13,975百万元,提供贷款及融资服务的单日最高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800百万元和8,900百万元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