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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节能: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wu Energy Saving Co Ltd [4] - 公司成立于1993年,1998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500万股普通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6,555,179元 [6]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望城新区璜溪大道19号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7][8]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117] - 独立董事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86][115]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等 [15] - 具体涵盖钢铁、有色行业工程设计,直接还原、熔融还原设备制造等 [15] - 可开展自营和代理各类节能低碳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5]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646,555,179股,全部为普通股 [21]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价格相同 [17]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可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份10% [25][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起代位诉讼 [3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 [43] - 关联股东在表决关联交易时应回避 [84]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126]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18] - 董事会有权审议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 [121]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可行使部分职权,但重大事项应提交董事会 [124]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应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内容 [95] - 董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02] - 公司应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包括网络投票等 [50][89] - 公司建立董事问责制,违规董事应承担赔偿责任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