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太尼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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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就芬太尼类物质报关出口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03-24 14:58
芬太尼类物质管理规定 - 具有药品属性的芬太尼如阿芬太尼、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并按照麻醉药品管理 [1] - 进出口麻醉药品必须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 [1] - 2019年芬太尼类物质被整类列管,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按照非药品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2]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非药用类芬太尼类物质 [2] 海关监管与查缉措施 - 海关加强芬太尼类物质走私风险分析研判,明确查缉重点并加大布控查验力度 [2] - 充分发挥CT机、X光机等监管查验设备效能,优化升级智能审图算法以提高对夹藏走私的识别能力 [2] - 对机检发现的可疑货物及时开展人工查验,查缉夹藏、伪瞒报等行为 [2] - 强化业务培训以持续提升关员对芬太尼类物质的查缉能力 [2] 个人及医务人员携带规定 - 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可凭医疗诊断书和身份证明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 [3] - 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对个人携带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放行 [3] - 医务人员为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应持有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证明 [3] - 海关凭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对医务人员携带的药品予以放行 [3]
海关总署最新发声!事关芬太尼相关问题
券商中国· 2025-03-24 13:35
芬太尼类物质监管政策 - 中国对芬太尼类物质实行严格分类管理 具有药品属性的芬太尼(阿芬太尼、芬太尼、瑞芬太尼、舒芬太尼)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按麻醉药品管理 [1] - 进出口麻醉药品需持有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个人携带需凭医疗诊断书和身份证明 医务人员携带需省级药监部门证明 [1] - 2019年起非药用类芬太尼物质整类列管 禁止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进出口 仅允许科研/实验等特殊用途按规定执行 [2] 海关监管措施 - 海关实施风险分析研判机制 明确查缉重点并加大布控查验力度 [2] - 运用CT机/X光机等设备配合智能审图算法升级 提升夹藏走私识别能力 对可疑货物实施人工查验 [2] - 持续开展关警员业务培训 强化芬太尼类物质查缉能力建设 [2] 政策执行特点 - 建立药品属性与非药用类双重管理体系 分别适用《药品管理法》和《列管办法》 [1][2] - 海关采取"科技+人工"双轨查验模式 智能审图与人工查验形成监管闭环 [2] - 监管覆盖全链条环节 从生产到进出口各环节均有明确限制规定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