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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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并健全董事会决策程序设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 [1] -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 人员组成结构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且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 [1] - 委员需为相关专业人员并由董事长提名后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且董事会审议批准 [1] 主要职能权限 - 拟订公司预算编制与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3] - 对公司预算方案的调整及执行结果提出评价意见 [3] - 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并指导相关制度制定 [3] 议事程序规则 -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会议前期准备包括会务筹备和资料准备 [3]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3] - 会议可采用视频电话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 会议列席与记录 - 财务总监及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5] - 会议记录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且委员需签字 [5] - 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并抄送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5] 生效与解释条款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