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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2年!原金融办主任大搞P2P,虚构百家空壳公司,非法集资超10亿!
券商中国· 2025-10-18 21:43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罗某、陈某某、程某三人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 - 罗某等人利用P2P平台“财神在线”通过关联公司违规自融、注册空壳公司编造虚假借款标的等方式非法募集资金超过10亿元[2] - 罗某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60万元,其核心成员分别被判处10年6个月至10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7] P2P平台运营与诈骗模式 - “财神在线”平台于2014年上线,通过互联网发布借款信息进行融资,平台抽取借款金额一定比例作为佣金[3] - 在真实借款出现逾期后,平台实际控制人罗某决定注册一百余个空壳公司虚构借款人并发布虚假借款信息[3] - 平台通过宣传推介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宣传,以承诺高额利息且保本付息为诱饵骗取投资人投资[4] - 经司法审计,该平台向1000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10.67亿元,造成实际损失6799.02万元[4] 后续诈骗行为与损失 - 2019年至2021年期间,罗某等人以上海中福公司名义,以转让虚构的嘉兴渝福基金份额为名继续实施诈骗[4] - 该骗局向20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597.5万元,造成实际损失482.39万元[4] 案件争议与法院认定 - 罗某等人辩称其行为应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非集资诈骗罪,认为一审量刑过重[6] - 法院认定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7] - 法院指出三人在明知公司出现巨额资金缺口情况下,仍通过编造虚假标的借新还旧,具有非法占有目的[7] 主犯背景信息 - 案件主犯罗某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营业部工作[9] - 罗某于2003年至2005年担任重庆银监局副局长,2005年至2012年历任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公室主任等职[9][10] - 2012年下半年罗某拟任某金融机构董事长,但因故辞职后于2013年成立上海中福公司并运营“财神在线”平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