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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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威”来袭,这份涉税贴士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7-11 10:20
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处理 -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3] -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的资产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 [3] - 因产品质量原因或产品滞销过期而主动销毁的资产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 [3] - 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抵扣部分须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5] - 需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非正常损失项目包括: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及相关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及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和建筑服务 [5][6] - 因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毁损损失,属于不可抗力,不在非正常损失范围内,对应的进项税额无需转出,可正常进行增值税抵扣申报 [9] 私家车车船税 - 在我国境内的私家车,若属于法规列举范围则需要缴纳车船税 [17] -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在车船税征税范围内,无需申报缴纳 [17] - 若车型在工信部发布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可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17] - 车船税从取得车辆当月开始计算,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例如在2026年6月30日购入新车,2026年只需缴纳6月至12月共7个月的车船税 [19] - 缴纳渠道包括线上自行申报(如电子税务局)、线下自行申报(办税服务厅)以及通过保险机构代缴(最常用) [19] -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若登记地与实际使用地不一致,需向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1] -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在同一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不另行纳税也不退税,同一车架号在同一自然年度只申报缴纳一次全年应缴税款,建议转让双方协商清楚以避免遗漏 [23] - 当年漏缴车船税,跨年将产生滞纳金,并可能影响车辆年审 [23] -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辆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纳税人可向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