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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丰能源中心5号楼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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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7年多 电科网安11.29亿购房纠纷案迎阶段性胜利:122套房不会被执行
证券时报网· 2025-10-31 12:54
案件核心判决结果 - 北京高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电科网安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安在11.29亿元购房纠纷案中胜诉 [1] - 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并不得执行涉案的122套房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 [1] - 一审和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644.72万元由原告中宏瑞德负担 [1] 案件背景与购房事实 - 北京网安于2015年购买金丰科华开发的金丰能源中心5号楼,同年8月支付购房意向金5000万元 [2] - 2015年12月双方签署《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完成网上联机备案 [2] - 2016年6月北京网安向金丰科华足额支付全部购房款11.29亿元 [3] - 支付完成后北京网安收房并着手装修 [4] 诉讼起因与过程 - 2018年6月北京网安因涉案房产被查封而卷入诉讼,原告中宏瑞德通过购买债权方式取得部分抵押债权 [4] - 2019年3月北京网安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共122案,请求解除对房产的查封 [5] - 2019年4月北京市第二中院一审驳回北京网安诉讼请求,北京网安随后提起上诉 [5] - 案件审理因金丰科华进入破产程序而一度中止 [5] 法院判决的关键法律依据 - 北京高院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有效,北京网安已合法占有案涉房屋并支付全部购房价款 [1] - 法院认为房屋未转移登记并非北京网安自身原因所致 [1] 后续影响与公司表态 - 鉴于开发商金丰科华已进入破产程序,电科网安表示北京网安仍需在后续破产程序中推进自身权益维护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