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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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出台专项补贴政策鼓励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焕新”
中国新闻网· 2025-10-09 17:12
政策核心目标 - 针对长期处于国家补贴政策空白地带的非营运类国三、国四中重型货车推出专项财政补贴政策 [1] - 通过强化资金引导作用鼓励车主主动淘汰老旧高排放车辆置换清洁能源货车 [1] - 旨在精准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助力广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 - 填补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未覆盖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的空白实现高排放老旧货车淘汰激励全覆盖 [3] 补贴政策范围与条件 - 提前淘汰补贴范围涵盖2025年7月1日前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登记的国三、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或在深圳市登记的国四非营运中重型货车 [2] - 补贴申请车辆需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拆解报废或出口 [2] - 淘汰更新补贴要求车主在上述期间新购置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且新旧车辆所有人及登记地需保持一致 [2] 补贴金额标准 - 提前淘汰补贴标准为中型货车1万至2.5万元重型货车1.2万至4.5万元体现早淘汰多受益原则 [2] - 淘汰更新补贴标准为中型新能源货车统一补贴3.5万元重型新能源货车按轴数细分2轴补贴7万元3轴补贴8.5万元4轴及以上补贴9.5万元 [3] - 通过政策叠加单车最高可获得14万元补贴 [3] 行业背景与影响 - 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超4500万辆其中占比不到2%的中重型燃油货车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机动车总排放的58%是移动源污染治理关键 [3] - 政策直接利好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制造商及相关产业链公司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