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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直挂式构网型储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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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项新型储能政策发布,8月聚焦储能补贴和虚拟电厂
政策数据概览 - 2025年8月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53项,其中国家层面4项 [3] - 从重要程度看,非常重要类政策有25项,其中山东、广东、内蒙古发布数量居多 [3] - 从政策类别看,电力市场、补贴政策、示范项目类政策居多 [3] 国家层面重要政策 - 国家能源局公示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共82项,其中储能领域有10个项目入选,涉及6MWh级预制舱式储能系统、高压直挂式构网型储能系统等技术,涵盖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钠离子电池、钒液流电池等技术类型 [5][6] - 国家能源局在相关答复中提及,将研究健全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探索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以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 [6] 地方层面重要政策:新能源配储 - 河南省发改委发布第十二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通知,共纳入65个项目,涉及新能源规模563.69MW,其中风电240MW,光伏323.69MW [7] - 在项目业主方面,华能获取本批次新能源规模最多,为129.5MW光伏;中广核与河南明泰铝业并列第二,分别获取100MW风电指标 [7] 地方层面重要政策:电力市场 - 蒙东地区发布电力市场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独立储能可按自然月自愿选择“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报量不报价”的独立储能在实时市场中优先出清 [8] - 山东发布电力市场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容量补偿计算方式(日市场化可用容量=核定放电功率×K×H/24),并设定准入要求为独立储能≥5MW/2h,虚拟电厂≥5MW [8][9] - 山东规则还规定,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应参与日前市场预出清,可自愿参与日前市场交易申报;因电网安全需要调用且价差不满足申报价格时,给予运行成本补偿 [9] - 青海开展电力现货市场第四次结算试运行(2025年8月27日至9月30日),采取“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不报量不报价”模式,独立储能电站可按自然月自愿选择参与方式 [9] - 青海此次试运行设置了市场力监测的事前监管机制 [9] 地方层面重要政策:辅助服务 - 河南发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要求参与调峰、调频的新型储能额定功率不低于10MW、时长≥2小时,市场初期实际调节速率不得高于50MW/分钟 [11] - 河南细则设定调峰补偿上限0.2元/千瓦时,调频申报价格0-15元/MW;虚拟电厂提供调峰按0.2元/kWh、报量不报价执行 [11] - 四川发布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场初期辅助服务与现货市场独立开展,独立储能及虚拟电厂需按日选择参与市场 [12] - 四川细则设定低谷调峰市场中独立储能、虚拟电厂报价上限为350元/MWh;调频里程价格申报上限暂为5元/MW;备用辅助服务申报上限暂为126.8元/MWh [12] 地方层面重要政策:电价与补贴 - 浙江优化迎峰度夏期间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2025年7月1日至9月15日),规定电网侧储能充电价格按相应电压等级一般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执行,非低谷时段充电也按低谷价执行,放电价格按煤电基准价执行,相关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承担 [13] - 安徽发布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结算工作征求意见稿,明确电力调度直接调用独立储能的充放电价按现货市场实时电价结算 [14] - 安徽对独立新型储能2025年7月、8月、12月上网总放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补贴;2026年1月、7月、8月、12月上网总放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资金暂从尖峰电价资金中列支 [14] - 四川发布省级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对新型储能和氢能项目,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15%,且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15] - 重庆铜梁区对用户侧储能项目,按上一自然年实际放电量给予投资方0.5元/千瓦时补贴;若同时新建光伏,按发电量再给予0.5元/千瓦时补贴,光伏补贴量不超过储能补贴量,两项补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连续补贴三年 [15] - 重庆铜梁区对电源侧配储达到10%、2小时及以上及电网侧独立储能,每年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贴,连续补贴4年 [16] - 深圳光明区鼓励示范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投资主体最高连续三年按响应收益的10%给予资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16] - 深圳光明区对改造接入虚拟电厂的新型储能项目,按改造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新建“新型储能制造园区”项目给予产权主体最高3000万元资助,并对入驻企业给予租金资助 [16] 地方层面重要政策:管理规范 - 珠海发布用户侧电化学储能安全技术指引,适用于工商业企业自用的额定功率100kW及以上或额定能量100kWh及以上的锂离子/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及电站,并规定了电池强制退役情况 [18] - 贵州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接入电压等级330kV及以上的电站为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审验制度;额定容量100MWh及以上的电站抽查比例不应低于50% [18] 地方层面重要政策:虚拟电厂 - 云南发布虚拟电厂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可调节容量不小于1兆瓦,连续响应时间不低于1小时,取得资格的运营商应以独立主体身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 [20] - 广州发布虚拟电厂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细则,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奖补,并提供有功/无功需求响应补贴及备用容量补贴 [20] - 广州计划至2026年底,虚拟电厂接入容量达到400万千瓦,调节能力达到120万千瓦;至2027年底,接入容量达到500万千瓦,调节能力达到150万千瓦 [20] - 河北发布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意见及管理办法,计划到2027年调节能力达到2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21] - 河北规定现阶段虚拟电厂聚合可调节容量应不低于5MW,持续调节时间不小于1小时,参与现货市场的单一交易单元可调节容量应不低于1MW [21] - 山西发布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对调节响应能力、响应时间等做出要求,并规定聚合的储能资源不作为单独聚合主体参与交易 [21] 地方层面重要政策:示范项目 - 四川开展2025年第二批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申报,规定同一220kV供电片区原则上不超过1座独立储能电站,要求电化学储能项目12个月内建成并网,其他类型18个月内建成并网 [23] - 内蒙古发布2025年第二批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共计3个项目,累计容量1.3GW/5.2GWh,计划总投资43.3亿元 [23] - 内蒙古先后发布的七批次新型储能项目数量已达82个,总规模共计30.92GW/135.36GWh [23] 地方层面重要政策:低碳发展 - 盐城市大丰区印发零碳试点奖补政策实施方案,对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试点、创成国家级或省级相关试点园区、完成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创新试点及微电网试点的企业制定相应补助和奖励政策 [25] - 该方案还支持零碳制造业工厂绿色电力消费,在试点期间消费的绿电给予补助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