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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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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子公司增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增资事项概述 -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9,18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西光防务增资,用于实施“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 [1]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1,917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新华光公司增资,用于实施“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 [1] - 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8月25日、10月29日及11月14日披露 [1] 增资事项进展 - 西光防务与新华光公司均已收到本次募集资金增资款项,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 - 西光防务注册资本已变更为90,755.4166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 - 新华光公司注册资本已变更为34,498万元,并已取得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3]
光电股份不超10.2亿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 2025-04-16 11:14
文章核心观点 光电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募集资金不超10.2亿元用于相关项目[1]。 发行审核情况 - 2025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审核意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1] - 本次发行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1] 募集资金情况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0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高性能光学材料及先进元件项目、精确制导产品数字化研发制造能力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1] 发行对象情况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在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以竞价方式确定,均以现金认购[2] -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未确定发行对象,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最终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3] 发行定价情况 - 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发行申请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2] 发行数量情况 - 发行股票数量按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向下取整,不超过88,000,000股(含本数),且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在获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3] 股份限售情况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2] 控制权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光电集团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35.87%的股份,为控股股东;兵器集团合计控制公司56.86%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后控制权不变[3] 保荐机构情况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凯、宋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