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万科05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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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科A: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万科05” 公司债券付息、赎回结果暨摘牌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5 00:22
"22万科05"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债券全称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 - 债券包含三项特殊条款: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 - 赎回选择权规定:发行人可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决定是否按面值加利息全额赎回,不行权则债券继续存续至第5年[2] 债券条款执行细节 -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第3年末调整后2年票面利率,未调整则维持原利率[3] - 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在发行人公告利率调整决定后,选择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债券[3] - 利息兑付和回售支付均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3] 赎回实施进展 -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17日、23日连续发布赎回选择权行使公告及提示性公告[3] - 截至公告日已完成本金290,000万元及利息10,150万元的足额划付(票面利率3.5%)[4] - 债券将于2025年7月8日正式摘牌[4] 赎回资金安排 - 赎回资金已划转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将在资金发放日分配至投资者账户[4] - 本次赎回未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4] 信息披露与联系方式 - 公告通过深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3] - 投资者可联系深圳万科大厦或北京中信证券大厦获取进一步信息[4][5]
万科A:22万科05公司债券已完成赎回 将于7月8日摘牌
快讯· 2025-07-04 18:18
债券赎回与摘牌 - 公司已完成22万科05公司债券的赎回工作 赎回金额为29亿元 [1] - 兑付利息金额为9309万元 [1] - 本期债券将于2025年7月8日摘牌 [1] 财务影响 - 此次赎回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1]
万 科A: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2万科05”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4 01:26
债券赎回选择权行使 - 公司决定行使"22万科05"债券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进行赎回 [3] - 赎回选择权行使后,债券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公司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债券 [1] - 若不行使赎回权,债券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 [1] 债券基本情况 - "22万科05"为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1] - 债券设有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 - 票面年利率为3.21%,每10张债券派发利息32.10元(含税) [6] 赎回程序安排 - 付息登记日/赎回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7日 [5] - 付息日/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7月8日 [5] - 赎回日/摘牌日为2025年7月8日 [5] 利息支付安排 - 2025年7月7日买入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赎回本金及利息,当日卖出者不享有 [4] - 扣税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息25.68元 [6] - 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实际每10张派息32.10元 [6] 税务处理 - 个人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率为20%,由付息网点代扣代缴 [6] - 境外机构2021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7]
万 科A: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2万科05”公司债券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9:11
债券基本情况 - "22万科05"为万科企业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 - 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可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决定是否按面值加当期利息全额赎回债券,若不行使则债券继续存续至第4、5年 [1] -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第3年末调整后2年票面利率,未调整则维持原利率 [2] -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发行人调整利率,投资者可在第3个计息年度登记期内选择按面值回售或继续持有 [2] 赎回决策与安排 - 公司决定行使"22万科05"赎回选择权,对2025年7月7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债券进行赎回 [3] - 赎回登记日与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7日,赎回资金到账日与摘牌日为2025年7月8日 [5] - 赎回实施细节:每10张面值1,000元债券派发利息32.10元(含税),个人投资者税后实得25.68元/10张,非居民企业实得32.10元/10张 [6] 利息税务处理 -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需缴纳20%利息所得税,由付息网点代扣代缴 [6] - 境外机构2021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暂免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7] - 其他类型债券持有者需自行申报缴纳利息所得税 [7] 操作流程 - 赎回资金将在到账日前2个交易日存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通过清算系统划转至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 [6] - 咨询渠道包括万科公司深圳总部(联系人肖哲)及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北京项目组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