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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TSⅢ型轨道板预制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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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合同基本信息 - 合同类型为轨道板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金额为107,564,548元(含税)[2] - 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3] - 工作期限为1050天,暂定2025年8月14日至2028年6月29日[3][16] 合同主体 - 甲方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8日,主营业务涵盖工程建设、工程管理等[6][7] - 乙方为河间市顺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4] - 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9] 合同主要条款 - 劳务款支付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进度款按结算款项的70%支付,完工验收后支付至9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95%[12][13] - 支付方式可接受12个月金融工具(如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15] - 工期延误违约金为每日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16] - 质量事故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20%,安全事故赔偿为100万元/人[19][21] 合同履行影响 - 合同预计对公司2025年及后续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主营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提升[3][24] - 公司是CRTSⅢ型高铁轨道板主要研发单位之一,产品技术领先,获得市场高度认可[24] - 合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