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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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4《关于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利 ...
瑞星股份(83671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6《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 ...
瑞星股份(836717)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4《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
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9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2《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
瑞星股份(836717)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承诺定义与要求 - “承诺”指承诺人解决同业竞争等承诺行为[6]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操作,有履约时限[9][10]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规定平台披露承诺事项[11] 承诺变更与豁免 - 承诺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提供担保并披露[12] - 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可变更或豁免,需披露原因并提替代方案[12] - 变更、豁免方案经独董同意后提交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3] 责任与监督 - 收购时原实控人承诺义务应履行或由收购人承接[13] - 违反承诺有明确界定,董事会应督促承诺人遵守[16]
瑞星股份(8367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等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11] - 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等[12] - 银行3次未履职,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3]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3] 募投项目 - 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可行性[15][16] - 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31] 资金使用与管理 - 用作置换自筹资金等经董事会审议披露,保荐机构发表意见[16]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8]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议和归还后2个交易日披露[20][21]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不同,审议要求不同[22] - 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审议后2个交易日披露[23]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半年检查1次并报告[30] - 董事会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30] - 保荐机构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报告[31]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32] 其他 - 改变用途需决议、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25] - 董事和高管维护资金不被占用挪用,违规追回处分[34] - 制度解释、生效等相关规定[36][37]
瑞星股份(836717) - 公司章程
2025-09-09 20: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2868万股普通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468万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468万股,均为普通股[24]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8000万股,谷红军持股72%,谷红民持股11%等[23] - 上市前10%以上股份股东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3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24] - 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41]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6个月内举行[58] - 6种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17]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通知[127] - 临时会议3日前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7] 独立董事相关 - 任职有持股和工作经验等限制[136][139]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成员3名,均为非高管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147]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142] 管理层相关 - 设总经理等职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56]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59] 财务与分红相关 - 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166] - 提取10%利润为法定公积金[166] - 现金分红比例依公司阶段而定[172] 信息披露与媒体相关 - 指定北交所网站等媒体披露信息[197] 合并与分立相关 - 合并可吸收或新设,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198] - 分立需分割财产并通知债权人[200]
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 ...
瑞星股份(83671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9-09 20:33
制度议案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获董事会表决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7]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8] 选聘规则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4] - 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基准价算得分[14] 费用规定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5] 文件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7] 改聘情形及流程 - 明确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六种情形[19] - 年报审计期间需改聘,审计委员会调查后提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更换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2]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0] - 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21][22]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尽责,核查财务报告[24] - 监督核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4] - 发现选聘违规按规定处理责任人[25]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被选聘[26]
瑞星股份(8367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9 20:33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3] 人员设置 - 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工程师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9] 任职限制 - 因相关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可担任总经理[10] 任期与辞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 - 总经理辞职须提前2个月向董事会递交申请[12] 人员聘任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2] 职权与会议 - 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15]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等组成,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20]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会务由总经理助理负责,会前2天通知出席人员[24] - 总经理办公会需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召开[24]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保存期5年[24] 财务与报告 - 公司财务总监应定期向董事报送合并资产负债表等报表[27] - 总经理等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7] 责任与考核 - 总经理违反规定致使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28] - 总经理考核与奖惩按与董事会签订的规定执行[30] - 副总经理等考核与奖惩按与总经理签订的规定执行[30]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33]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