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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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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9 20:33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3] 人员设置 - 公司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工程师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9] 任职限制 - 因相关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可担任总经理[10] 任期与辞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 - 总经理辞职须提前2个月向董事会递交申请[12] 人员聘任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2] 职权与会议 - 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15]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等组成,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20] 会议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会务由总经理助理负责,会前2天通知出席人员[24] - 总经理办公会需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召开[24]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保存期5年[24] 财务与报告 - 公司财务总监应定期向董事报送合并资产负债表等报表[27] - 总经理等在特定情形下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7] 责任与考核 - 总经理违反规定致使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28] - 总经理考核与奖惩按与董事会签订的规定执行[30] - 副总经理等考核与奖惩按与总经理签订的规定执行[30]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33]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瑞星股份(83671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09 20:33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5《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 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
瑞星股份(8367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3] 管理目的 - 建立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获长期市场支持等[7][8] 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12] 工作对象 - 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1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7]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沟通[18] 信息披露 - 在规定平台及时披露信息,不得在其他媒体发未披露重大信息[19] 业绩说明会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通知[21][22] 投资者说明会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情形时按规定及时召开[23] 官网管理 - 在官网开设专栏,专人处理互动平台提问[25] 特定对象沟通 - 沟通前需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做好记录存档[26] 现场参观 - 投资者提前3天预约登记,未经允许禁拍照、录像[29,40] 咨询渠道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并公布,变更及时公告[30] 责任人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33] 工作内容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35] 人员素质 - 从事工作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35,36] 违规处理 - 不得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法违规情形[36] -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并采取措施[38] 平等对待 - 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9] 活动记录 - 开展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编制记录及时披露,健全管理档案[23,24]
瑞星股份(83671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担保对象 - 公司可为有较强偿债能力的特定单位提供担保[8] - 不符合条件但业务发展风险小的被担保人,经同意可担保[10] 审批要求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6]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6] - 12个月累计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通过[16][17] - 对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过半数通过[16][17]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特定情形担保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7] - 除股东会审批外,其他担保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18]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6] - 为关联方担保需合理逻辑,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9] - 对外担保订立书面合同,债务展期重新审批披露[21] - 财务部门经办担保,法律事务部门协助[23] - 妥善管理担保资料,董事会定期核查[25] - 按规定披露担保信息,含决议等[28] - 违反审批追究责任,违反监管依法处理[31]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4]
瑞星股份(8367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8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1《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及时有效传 递、归集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
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薪酬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6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董事、高管薪酬结合公司经营等综合考核确定[6] -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按月发,不参与挂钩考核[11] - 高管年薪制,含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12] 薪酬相关规定 - 岗位变动按任免时间算当年薪酬[14] - 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14]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2]
瑞星股份(8367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
瑞星股份(836717)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人员管理 - 子公司董事、监事等及分公司负责人需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2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撤换[11] 财务报告 - 分、子公司应每月报月度财报,每季度报季度财报[19] - 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或按要求递交年度报告及下一年度预算报告[19]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审计等[22] 信息披露 - 分、子公司须遵守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董事会[25] 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分、子公司相关档案两级管理制度,分、子公司存档同时报送公司[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7]
瑞星股份(83671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7《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瑞星股份(8367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5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管理及报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