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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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20:33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河北瑞星 ...
瑞星股份(83671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0《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税后利润按下 ...
瑞星股份(8367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 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
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及时向北交所申 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职务信息、证券账户、持股情况等):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前;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瑞星 ...
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09 20:33
董事会决议 - 2025年9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议案[3] 董事会秘书规定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6][15] - 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任除董事、监事外行政职务[15] - 解聘、辞职、聘任等有时间及流程规定[17][18][20] - 细则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瑞星股份(8367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9《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 ...
瑞星股份(83671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 来适 ...
瑞星股份(8367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09 20:33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定期会议,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提议临时会议[6]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7]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9][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15]
瑞星股份(836717) - 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09 20:31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5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