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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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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1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0《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税后利润按下 ...
瑞星股份(8367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 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
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 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委托公司及时向北交所申 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职务信息、证券账户、持股情况等):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上市前;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瑞星 ...
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09 20:33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1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4《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 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4.2.2条第二 款及本细则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 ...
瑞星股份(8367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 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9《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6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 ...
瑞星股份(83671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09 20:33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 来适 ...
瑞星股份(8367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09 20:33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定期会议,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提议临时会议[6]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7]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9][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15]
瑞星股份(836717) - 关于拟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09 20:31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5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 ...
瑞星股份(83671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9-09 20: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2]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后,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468万股,均为普通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6]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8]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9,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起诉[11]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董事会在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给出书面反馈意见[21][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2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39][40] - 非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4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2]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64]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68]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7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71][72] -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