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商产投服务(0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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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商产投服务(02270) -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2025-11-13 19:34
公司基本信息 - 德商產投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為2270[1] 公司人员信息 - 非執行董事為鄒康先生[2] - 執行董事有張志成、萬虹等五人[2] - 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方利強、陳滌等三人[2] 董事会委员会信息 - 設立審核、薪酬、提名三個委員會[2] - 張志成任提名委員會主席[3] - 萬虹是薪酬和提名委員會成員[3] - 方利強是三個委員會成員且任薪酬委員會主席[3] - 陳滌是審核和提名委員會成員[3] - 嚴洪是三個委員會成員且任審核委員會主席[3]
德商产投服务(02270) - 提名委员会组成变动
2025-11-13 19:30
人事变动 - 自2025年11月13日起,万虹女士和严洪先生获委任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3] 组织架构 - 委任后提名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2名执行董事组成[3] - 公告日期,公司有5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
德商产投服务(02270)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止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1-04 16:42
股份数据 - 截至2025年10月底,公司法定/注册股份数目为20亿股,面值0.0001美元,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20万美元[1] - 截至2025年10月底,公司已发行普通股(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为6.202592亿股,库存股份数目为0,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202592亿股[2] - 2025年10月公司法定/注册股份数目和已发行股份数目均无增减[1][2]
德商产投服务(02270) - 关於入股高盈证券的补充公告
2025-10-31 19: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德商产投全资附属公司购买高盈证券香港15%股权并完成付款[5] 未来展望 - 高盈证券拟近期提交拓展虚拟资产业务申请[5] - 战略投资旨在推动牌照升级,探索数字金融机遇[7] 其他新策略 - 若未扩展牌照范围,高盈证券控股将原价回购股份[7] - 完成升级前,德商产投按FVTPL计量列报投资[7] 风险提示 - 新业务探索面临市场竞争、监管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8]
德商产投服务:成都德商将652个停车位退还至车位出售方
智通财经· 2025-10-21 20:50
交易核心内容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成都德商与相关债务人及车位出售方订立终止协议 [1] - 成都德商同意将652个停车位退还至车位出售方 [1] - 相关债务人同意向成都德商支付总额为人民币2252万元的款项 [1] 交易背景与结构 - 根据先前债务清偿协议 车位出售方合计将960个停车位转让至成都德商以抵销应收款项 [1] - 截至公告日期 其中308个停车位已由成都德商出售 [1] - 尚余652个停车位由集团持有 此次为退还该部分车位 [1]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有助于扩充集团现金流 [1] - 有利于车位的快速去化 [1] - 有利于节约销售成本 [1]
德商产投服务(02270):成都德商将652个停车位退还至车位出售方
智通财经· 2025-10-21 20:45
交易核心内容 - 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成都德商于2025年10月21日与相关方订立终止协议,同意将652个停车位退还 [1] - 作为对价,相关债务人同意向成都德商支付总额为人民币2252万元的款项 [1] - 此次交易源于早前的债务清偿协议,车位出售方曾将960个停车位转让给成都德商以抵销应收款项 [1] 交易背景与资产状况 - 截至公告日期,960个用于抵债的停车位中已有308个由成都德商售出 [1] - 本次退还的652个停车位为集团尚持有的部分 [1]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 该安排有助于扩充集团现金流 [1] - 有利于剩余车位的快速去化,并节约相关的销售成本 [1]
德商产投服务(02270) - 有关退还停车位的关连交易
2025-10-21 20:32
停车位交易 - 2024年2月20日,成都德商收购1512个停车位,总价5164万元抵应收账款[5] - 2024年9月2日,成都德商退还485个停车位,相关债务人支付1546万元,9月底完成退还[5] - 2025年10月21日,成都德商同意将652个停车位退还至车位出售方,相关债务人同意支付2252万元[3][6] - 2025年10月30日前,债务人按不同单价支付2252万元,涉及296个单价4万元和356个单价3万元车位[9] - 652个停车位购买成本和2025年9月30日账面价值均为2252万元[9] - 债务清偿协议项下已出租车位2024年租金约87万元[9] - 截至公告日,308个停车位已出售,652个退还可扩充现金流、节约销售成本[12] 股权结构 - 截至公告日,荣和置业由德合盛置业持股95.24%[15] - 新創置業由德商淵謀和海南達乾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0%和20%,德商淵謀由公司控股股东鄒康先生及鄒健女士持股合共91.875%[16] - 高欣置業由華誠信息全资持有,華誠信息由數字娛樂及公司控股股东鄒康先生分别持股50%和45.75%,數字娛樂由公司控股股东鄒康先生及鄒健女士持股合共91.5%[16] - 德乾置業由德璽置業全资持有,德璽置業由德合盛置業持股95.24%[16] - 德坤達置業由德軒置業持股90%,德軒置業由德合盛置業持股99%[17] - 博朗置業由德璽置業全资持有[17] - 永鴻置業由新創置業持股99%[19] 协议相关 - 五份终止协议均于2025年10月21日签订,用以终止2023年12月22日签署的相关债务清偿协议[23][26] - 终止协议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0.1%但低于5%,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4] - 终止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20] 其他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0.0001美元[22] - 公告日期执行董事有5人,非执行董事1人,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25]
德商产投服务(02270.HK):绿色置业及邦泰跃尚拟向成都邦泰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股东贷款
搜狐财经· 2025-10-12 18:47
公司融资活动 - 公司关联方绿色置业与邦泰跃尚向目标公司成都邦泰锦宸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股东贷款 [1] - 贷款期限为一年 自2025年10月11日起 其中绿色置业与邦泰跃尚各自提供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6亿元 [1] - 该股东贷款属无担保 [1] 投行关注度与市场地位 - 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 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1] - 公司港股市值为20.41亿港元 在商业物业经营行业中排名第13位 [1] 公司财务指标 - 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11.25% 显著高于行业平均的-3.82% 在行业中排名第11位 [1] - 公司营业收入为4.78亿元 低于行业平均的11.59亿元 在行业中排名第44位 [1] - 公司净利率为8.66% 远高于行业平均的-92.27% 在行业中排名第21位 [1] - 公司毛利率为20.95% 低于行业平均的38.29% 在行业中排名第57位 [1] - 公司负债率为67.14% 高于行业平均的49.46% 在行业中排名第71位 [1] 行业比较 - 公司港股流通市值为20.41亿 高于行业平均的11.42亿 在92家同行业公司中排名第13 [1]
德商产投服务:绿色置业及邦泰跃尚拟向成都邦泰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股东贷款
智通财经· 2025-10-12 18:36
贷款协议核心信息 - 贷款协议于2025年10月10日(交易时段后)由绿色置业、邦泰跃尚与目标公司成都邦泰锦宸置业有限公司订立 [1] - 贷款人同意向目标公司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股东贷款 [1] - 贷款期限自2025年10月11日起为期一年 [1] - 绿色置业提供的本金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邦泰跃尚提供的本金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1] - 股东贷款属无担保 [1] 贷款目的与条款 - 提供股东贷款旨在保障目标地块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 [1] - 目标公司的各股东(绿色置业和邦泰跃尚)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款及条件的资金支持 [1] - 董事认为贷款协议的条款(包括利率)及拟进行的交易属公平合理,基于目标公司的实际需求及现行商业惯例经公平磋商后厘定 [1] 交易评估 - 尽管交易并非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但董事认为贷款协议之条款及拟进行的交易均属公平合理,按正常或更佳商业条款订立 [1] - 董事认为交易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1]
德商产投服务(02270):绿色置业及邦泰跃尚拟向成都邦泰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股东贷款
智通财经网· 2025-10-12 18:32
交易核心信息 - 德商产投服务旗下公司绿色置业与邦泰跃尚作为贷款人,向目标公司成都邦泰锦宸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股东贷款 [1] - 贷款期限自2025年10月11日起为期一年 [1] - 绿色置业提供的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6亿元,邦泰跃尚提供的本金最高限额也为人民币1.6亿元 [1] - 贷款协议项下拟提供的股东贷款属无担保 [1] 交易背景与目的 - 向目标公司提供股东贷款旨在保障目标地块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 [1] - 目标公司的各股东(绿色置业和邦泰跃尚)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款及条件的资金支持 [1] 交易条款评估 -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贷款协议的条款(包括利率)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均属公平合理 [1] - 条款乃根据目标公司的实际需求及现行商业惯例,经公平磋商后厘定 [1] - 尽管交易并非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但条款属公平合理,按正常或更佳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