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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电气(688187) - H股公告
2025-06-30 17:00
股份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H股法定/注册股份数目减至489,040,900,减比约2.28%[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A股法定/注册股份数目维持868,907,512不变[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H股已发行股份减至489,040,900,减比约2.28%[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A股已发行股份维持868,907,512不变[2] 股本数据 - 2025年6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357,948,412[1] 股份变动 - 2025年6月19日公司注销11,391,300股H股[4]
时代电气: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5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总则 -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是为加强公司决策机制、完善治理结构、控制风险而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2] - 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设立 [2] - 主要职能包括监督合规与风险管理、审查风险机制、评估重大经营事项风险并向董事会负责 [2]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至少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主席1名,由委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负责主持工作 [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任,若丧失董事资格或独立性则自动退出,需在60日内补选 [6] - 证券法律部、审计和风险控制部为委员会提供日常支持,包括会议组织、材料审查、协调调研等职责 [7] 职责权限 - 制定并审核公司风险战略,评估战略目标对风险的影响 [9] - 定期评议风险政策及管理制度,确保其合法有效 [9] - 监督规章制度执行、重大决策及风险解决方案,提出改进意见 [9] - 审阅风险报告,评估公司风险状况,建立舞弊防范机制 [9] - 每年在年报中披露风险管理及内控系统合规情况 [9]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每年至少1次)和临时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 [13][14] - 临时会议在董事会提议、主席或2名以上委员提议等情形下3日内召开 [15]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可委托投票但每名委员最多接受1人委托 [20][18]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26][27] 附则 - 细则术语与《公司章程》一致,未尽事宜按最新法律法规执行 [29][30]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1][32]
时代电气: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8 00:34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 [4] - 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5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 载明会议时间、地点、表决方式等事项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8日在株洲市田心区时代宾馆召开 董事长李东林主持 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5] 股东会出席情况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席股东39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8,023,165股 占总股本70.549305% [6] -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出席股东395名 代表A股表决权股份666,893,220股 占A股总数70.549305% [6] -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出席股东代表H股表决权股份291,464,844股 占H股总数59.599278% [6] 议案表决结果 - 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获A股99.724658%同意 H股99.899186%同意 [8]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A股99.721331%同意 H股100%同意 [9]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获A股99.724120%同意 H股99.977900%同意 [10] - 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一般性授权议案获A股99.662087%同意 H股99.931216%同意 [13] 公司治理调整 -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议案获A股99.714385%同意 H股99.977900%同意 [12]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得通过 [12]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获得通过 [13]
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27 19:33
委员会组成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6] 补选规定 - 委员辞职或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 60 日内完成补选[7] 部门职责 - 规划发展部门负责战略事项,运营管理部负责 ESG 事项[9] 会议规定 - 年度董事会汇报上一年度工作[10]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6] - 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四种情形之一三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要点 - 工作组负责审议资料[13] - 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部门[14] - 会议通知含多内容,多种方式发出[15] - 表决方式多样,可邀请列席[15] - 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5] - 会议记录保存 10 年[17] - 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 委员有保密义务[17] - 细则及修订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7]
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27 19:33
制度相关 -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多项议案[1] - 25项制度被制订或修订,含《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
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担保对象与额度 - 公司原则上不得为持股50%以下关联方及外部单位与个人担保[6] - 控股子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申请年度担保额度,且不超净资产[15] 审议规则 - 公司所有担保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9]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9] - 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无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20] 合同签署与管理 - 担保合同经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决定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23] - 担保合同等先经证券法律部审查,再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会签等,最后董事长签署[24] - 财务中心保管担保合同及资料,监控处理后续事宜[29] 后续处理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31]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33] 制度生效与其他 - 制度及其修订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 担保类型包含母公司履约担保等[43] - 无金额或期限约定的担保需在备注注明主合同相关信息[44] - 担保状态分为有效、解除、追偿[44]
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公司董事等应书面告知董事会关联关系[11] - 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3] - 框架协议超年度交易上限等情况,提交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审议[14] - 超越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另订协议并经相关审议后实施[14] - 与上市公司层面关联方交易比率0.1%以上由董事会审批,低于则总经理决定[15] - 与子公司层面关联方交易比率1%以上由董事会审批,低于则总经理决定[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批,低于则总经理决定[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低于则总经理决定[16] - 为关联方提供贷款等不论数额大小均由董事会审批[16] - 交易任何一项比率在5%或以上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批[16]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按章程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的事项,须由三分之二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表决通过[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加表决,表决由除关联股东外其他出席股东会股东或其委任代表所持表决权超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3][24] 关联交易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应按规定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应按规定及时披露[26]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公司关联人[3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关联人[37] -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能为关联人[38] 其他关联交易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市值0.1%或300万元以下(担保除外)由总经理决定[43] - 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批[4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44]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现金出资且按比例确定股权比例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5]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47]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48] 关连人士及股东界定 - 关连人士包括有权控制或行使公司10%或以上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等[57] - 目标公司主要股东有权控制或行使该公司10%或以上表决权[58] - 控股股东能控制或行使30%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董事会大部份成员的组成[58] 交易公告及审核规则 - 所有百分比率(除盈利比率外)低于0.1%的交易,不需要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60] - 所有百分比率(除盈利比率外)低于1%,且交易关连人士仅与上市公司子公司有关系,不需要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60] - 所有百分比率(除盈利比率外)低于5%,且总代价少于300万港元,不需要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60] - 所有百分比率(除盈利比率外)低于5%,或低于25%且总代价少于1000万港元,需要公告、年度审核,但不需要独立股东批准[60] - 不属上述类别且《联交所上市规则》下其他有关豁免规定均不适用的交易,需要公告、年度审核及独立股东批准[60]
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6-27 19:33
资金占用管理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向控股股东等提供资金[5] - 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有规定[6] 监督与责任 - 董事会建立核查制度,发现异常立即披露[9] - 审计委员会指导检查,督促披露追讨[9] - 财务总监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1] 违规处理 - 占用资金未归还前不得转让股份,董事会办锁定手续[14] - 协助侵占资产,处分直接责任人,罢免重大责任董事[16] - 违规占用、担保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16]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等资金往来[2]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20]
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7 19:3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股东提出的议案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等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风险投资等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出租等经营事项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8] 授权事项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9]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股东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1]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至少21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至少1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22] - 公司未能按期发出会议通知致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会,应第一时间报告上市地证券交易所[22] - 确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6]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表决相关 - 表决代理委托书需在会议召开或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3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达到或者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1]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30%及以上,选举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4] - 有表决权的股东或代理人单独或合并计算持有会议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可要求以投票方式表决[48] - 股东每1股份拥有与所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董事投票权,累积投出票数不得超总票数[45]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46]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7]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48]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表决[48] - 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合并统计现场、网络及其他投票方式结果并公布[50] 其他 - 公司召开股东会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66]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7] - 内资股股东转让股份境外上市交易无需类别股东会表决[59] - 类别股东会决议需经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股权表决通过[62] - 类别股东会议法定人数须是该类别已发行股份至少三分之一的持有人[62] - 公司每间隔12个月发行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不超该类已发行在外股份20%无需类别股东表决[6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计划15个月内完成无需类别股东表决[6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方案[6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上报会议材料、办理公告事务及保管相关文字资料[7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72]
时代电气(688187)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7 19:3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7]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当天及之前60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44条,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9] 大股东减持限制 - 持股5%以上的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90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10] - 持股5%以上的董事、高管大宗交易减持,90日内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2%[10] - 持股5%以上的董事、高管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11] - 受让方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1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董事、高管减持后持股低于5%,6个月内继续遵守相关规定,90日内继续减持仍遵守大股东减持规定[13] 特殊情况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13] 信息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现任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6] - 董事、高管知悉有关股份权益事件,第1 - 6项3个营业日内、第7项10个营业日内申报[17]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个交易日内反馈[17] - 董事、高管减持A股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8]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8][19]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当天通知,董事会办公室2个交易日内披露[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