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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安(0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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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安(08211) - 2022 - 年度业绩
2023-03-27 21:37
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集团2022年收益约为人民币79,000,000元,较2021年约人民币98,180,000元减少约19.54%[6] - 2022年年内亏损约为人民币35,580,000元[6] - 2022年销售成本为人民币91,067,000元,2021年为人民币97,734,000元[7] - 2022年除税前亏损为人民币30,193,000元,2021年为人民币22,877,000元[7] - 2022年基本及摊薄每股亏损为3.35分,2021年为1.77分[7] - 2022年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44,962,000元,2021年为人民币184,719,000元[8] - 2022年流动负债为人民币43,295,000元,2021年为人民币28,990,000元[8] - 2022年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73,033,000元,2021年为人民币221,171,000元[8] - 2022年年内亏损约3557.6万元,2021年为1882万元[25] - 2022年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按年内亏损3557.6万元及已发行10.635亿股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2021年按亏损1882万元及相同股数计算[25] - 2022年收益约7900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19.54%,毛损约1207万元[33] - 2022年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176万元或约37.25%[35] - 2022年销售及分销成本剧增约158万元或约90.11%[36] - 2022年行政开支减少约28.5万元或约1.85%[37] - 2022年分占联营公司业绩亏损约209万元,联营公司太比雅收益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452万元或约15.89%[38] - 2022年太比雅毛利较2021年同期轻微减少约3.7万元或约0.75%,其他收益增加约22.9万元或约13.31%[38] - 2022年太比雅销售开支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418万元或38.46%,行政开支减少约516万元或约52.75%[38] - 2022年就应收贸易账款拨回之减值亏损约722.4万元[39] - 本期就联营公司权益确认的减值亏损约为人民币549万元,是2019年8月收购太比雅41.67%股权产生的商誉减值[40] - 本期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227万元,包括应属直接控股股东免息贷款的推算利息约人民币226万元及贴现票据利息开支约人民币1万元[41] - 本期亏损约为人民币3558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1676万元或89.03%[42] - 本期及2021年的每股亏损分别约为人民币3.35分及约人民币1.77分[43] - 于2022年12月31日,联营公司权益约为人民币3309万元,较2021年减少约人民币758万元[44] - 2022年12月31日存货约为人民币1904万元,较2021年减少,原材料、制成品和在制品均有下降[45] - 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2596万元,较2021年减少约人民币727万元或约21.89%[46] - 2022年12月31日,银行结余及现金约为人民币4698万元,较2021年增加约人民币1601万元[47] - 2022年12月31日,合约负债约为人民币309万元,较2021年减少约人民币485万元或约61.07%[49] - 2022年12月31日,应付直属控股公司款项约为人民币3373万元,较2021年增加约人民币1547万元或84.77%[51] - 2022年公司耗资约13.6万元翻新工厂大楼(2021年:26.1万元),耗资约3.7万元添置厂房及机器(2021年:零)[55]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约为1.0093亿元(2021年12月31日:约9217万元),流动资产净额约为5763万元(2021年12月31日:约6318万元)[60]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金比率约为2.33(2021年12月31日:约3.18),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19.49%(2021年:8.25%)[60]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不建议派付2022年末期股息[6] 业务线构成 - 公司主要从事梭织布的制造及销售和提供梭织布分包服务[10]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制造及销售梭织布收益为76,165千元,2021年为93,263千元;2022年分包费收入为2,833千元,2021年为4,921千元[19] - 2022年其他收入及增益为2,960千元,2021年为4,717千元[19] - 2022年梭织布分部收益为76,165千元,亏损为8,410千元;2021年收益为93,263千元,亏损为3,259千元[21] - 2022年分包服务分部收益为2,833千元,亏损为889千元;2021年收益为4,921千元,亏损为1,906千元[21] - 2022年中国地区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为58,238千元,2021年为85,829千元[22] - 2022年欧洲地区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为15,107千元,2021年为7,780千元[22] - 国内梭织布销售额减少约2550万元或约31.52%,分包费收入减少约209万元或约42.43%[52] - 梭织布出口销售额增加约840万元或约68.02%[53] 融资与税务相关数据变化 - 2022年融资成本为2,273千元,2021年为2,017千元[23] - 2022年所得税(开支)抵免为 - 5,383千元,2021年为4,057千元[23] - 公司两个年度的税率为25%[23] 公司重大事项及合规情况 - 截至2022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并无任何重大出售[62] - 2022年及2021年12月31日,公司概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64] - 2022年及2021年12月31日,公司概无任何就其资产之抵押[65] - 公司2022年度遵守企业管治守则,除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为浙江永利提供不超3500万元循环贷款未合规[72] - 公司已采纳董事证券交易操守守则,董事及监事均确认遵守规定[73] - 文件日期公司维持GEM上市规则规定的公众持股量[74] - 2022年度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75] 公司人员情况 - 2022年12月31日,公司雇员有241名(2021年12月31日:281名)[66] 审核委员会相关情况 - 审核委员会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章建勇2022年1月6日获委任接替朱伟洲[69] - 集团2022年度业绩已获审核委员会审阅[70] 财务报表审核情况 - 信永中和确认初步公告数字与2022年度经审核财务报表相符[71] 公司会议及股份登记相关安排 - 公司将于2023年5月17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76] - 公司2023年4月17日至5月17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77] 公告刊登安排 - 公告将在GEM网站和公司网站刊登最少七日[78]
浙江永安(08211) - 2022 Q3 - 季度财报
2022-11-14 19:31
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收益从约人民币68610000元降至约人民币60360000元,同比下降约12.01%[5]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14620000元[5] - 2022年第三季度收益为人民币21093000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21913000元,毛损为人民币820000元[7] - 2022年前三季度收益为人民币60364000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63207000元,毛损为人民币2843000元[7] - 2022年第三季度除税前亏损为人民币7925000元,期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为人民币7492000元,每股亏损0.70分[7] - 2022年前三季度除税前亏损为人民币14393000元,期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为人民币14616000元,每股亏损1.37分[7]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入约6036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12.01%,毛损约284万元[53] - 2022年和2021年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的亏损分别为1461.6万元和1834.3万元,股份数目均为10.635亿股[42] - 本期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7.5万元或约7.57%[54] - 本期销售及分销成本增加约127万元或约116.21%[55] - 本期行政开支减少约410万元或约35.02%[56] - 本期亏损约1462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373万元或20.32%[61]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中期股息[5]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2年及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之中期股息[41] 资本及储备情况 - 于2022年9月30日,法定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6350000元,股份溢价为人民币69637000元,其他储备为人民币349487000元[16] - 于2022年9月30日,重估储备为人民币45270000元,盈余储备为人民币12496000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376685000元,总计为人民币206555000元[16] 集团业务线构成 - 集团主要业务为梭织布的制造、研发及销售、提供分包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23] 各业务线收益数据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制造及销售梭织布收益为20,557千元,分包费收益为536千元,客户合约收益总额为21,093千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制造及销售梭织布收益为57,876千元,分包费收益为2,488千元,客户合约收益总额为60,364千元[28] - 本期梭织布国内销售额减少约2158万元或约28.16%,分包费收入减少约371万元或约59.83%,海外销售额增加约1141.2万元或约197.47%[64] 其他收入及增益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及增益为353千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其他收入及增益为916千元[28] 政府补贴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获授予约119,000元政府补贴,2021年为203,000元;2022年9月30日,约1,072,000元金额仍待摊销,2021年为1,231,000元[30] 租金收入情况 - 约231,000元租金收入获确认,2021年相同[31] 融资成本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融资成本为579千元,2021年为515千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融资成本为1,676千元,2021年为1,486千元[32] 所得税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个月,中国企业所得税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共计433千元,2021年为2千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共计 - 223千元,2021年为12千元,公司税率为25%[33] 成本费用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员工成本总额为4,026千元,2021年为17,268千元[38][39]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使用權資產折舊为47千元,2021年为141千元[39]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確認為開支的存貨成本为13,475千元,2021年为59,898千元[39]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就浙江永利代付电费支付约871万元,2021年为800万元[46]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为印染服务向浙江绍奥永利印染有限公司支付约55.6万元,2021年约24.6万元[47] 联营公司业绩情况 - 分占联营公司太比雅综合业绩亏损约82.4万元,公司持有其41.67%权益[59] 工厂修缮及设备购置情况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耗资85,000元用于修缮工厂楼宇及购置办公室设备[68] 股权权益情况 - 2022年9月30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权益合共约占0.039%[75] - 2022年9月30日,非执行董事夏震波先生于公司的640,000股H股中拥有实益权益[75] - 2022年9月30日,贵州永利持有588,000,000股本公司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77] - 2022年9月30日,浙江永利通过于受控法团的权益持有588,000,000股本公司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77] - 2022年9月30日,周永利先生通过于受控法团的权益持有588,000,000股本公司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77] - 2022年9月30日,夏碗梅女士通过配偶权益持有588,000,000股本公司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77] - 2021年4月8日,588,000,000股内资股已抵押予浙商银行,作为其向浙江永利提供的50,000,000元贷款的抵押品[77] - 周永利先生及夏碗梅女士分别拥有浙江永利约94.25%及约3.49%,浙江永利拥有贵州永利之65%[78] - 2022年9月30日,永兴集团(香港)持有208,530,000股本公司H股,占已发行H股权益43.85%,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19.61%[82] 审核委员会情况 - 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伟东先生、袁宪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余伟东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84] - 章建勇先生于2022年1月6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接替朱伟洲先生职务[84] - 审核委员会审阅集团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6月30日止六个月及9月30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业绩,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且已充分披露[84] 证券交易守则遵守情况 - 公司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行为守则,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遵守规定准则及守则[87] 证券买卖情况 - 截至2022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88] 公司董事情况 - 截至文件日期,执行董事为娄利江先生、何连凤女士及胡率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夏震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伟东先生、袁灵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89]
浙江永安(08211) - 2022 - 中期财报
2022-08-12 20:15
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收益从约人民币5650万元降至约人民币3927万元,较2021年同期下跌约30.49%[7]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净亏损约为人民币712万元[7]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7] - 2022年上半年每股亏损0.67分,2021年同期为1.17分[9] - 2022年上半年集团分部收益为39,271千元,2021年为49,585千元,同比下降约20.79%[42] - 2022年上半年集团分部溢利(亏损)为 - 2,838千元,2021年为 - 4,905千元,亏损幅度收窄约42.14%[42] - 2022年上半年融资成本为1,097千元,2021年为971千元,同比增长约12.98%[44] - 2022年上半年所得税(开支)抵免为 - 656千元,2021年为10千元,同比下降约6660%[45] - 2022年上半年每股基本亏损为7,124千元,2021年为12,498千元,亏损幅度收窄约42.99%[53] - 2022年上半年公司收入约3927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30.49%,毛损约202万元[86] - 2022年上半年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21年同期减少18.1万元,约24.33%[87] - 2022年上半年销售及分销成本增加约78.3万元,约102.22%[88] - 2022年上半年行政开支减少约617万元,约73.67%[89] - 2022年上半年亏损约712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537万元,42.99%[9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流动资产约为1.0098亿元(2021年12月31日约为9217万元),流动资产净额约为8079万元(2021年12月31日约为6318万元)[114]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9.04%(2021年12月31日为8.25%)[114] 资产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6月30日,物业、厂房及设备为人民币10813.1万元,2021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1246.9万元[12] - 2022年6月30日,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人民币772.1万元,2021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588.1万元[12] - 2022年6月30日,存货为人民币2980.7万元,2021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797.1万元[12] - 2022年6月30日,银行结余及现金为人民币4448.2万元,2021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3096.8万元[12] - 2022年6月30日存货约2981万元,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原材料增加约54.7万元,约40.89%,制成品增加约572万元,约38.29%,在制品减少约443万元,约37.89%[98] - 2022年6月30日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约2669万元,较2021年12月31日减少约654万元,约19.69%[99] - 2022年6月30日银行结余及现金为4448万元,较2021年12月31日增加约1351万元[100] - 2022年6月30日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约1653万元,较2021年12月31日减少约403万元,约19.59%[101] - 2022年6月30日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为26,687千元,2021年12月31日为33,229千元[57] - 2022年6月30日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为16,526千元,2021年12月31日为20,552千元[58] 现金流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上半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72.6万元,2021年同期为人民币500.3万元[17] - 2022年上半年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824万元,2021年同期为人民币64万元[17] 储备金及盈余相关指标变化 - 2021年6月30日盈余储备为 - 355,747千元,2022年6月30日为 - 369,193千元[19] - 公司须将除税后溢利(经抵销过往年度亏损)的10%拨作法定盈余储备金,直至该基金结余达注册本金的50%为止[20] - 盈利分派须由董事会批准,可供分派储备按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厘定之数额(以较低者为准)[20] 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第二季度制造及销售梭织布收益21,771千元,2021年同期为33,311千元;2022年上半年为37,319千元,2021年同期为49,585千元[32] - 2022年第二季度分包费收入2,554千元,2021年同期为6,397千元;2022年上半年为1,952千元,2021年同期为6,911千元[32] - 2022年第二季度客户合约收益总计24,325千元,2021年同期为39,708千元;2022年上半年为39,271千元,2021年同期为56,496千元[32] - 2022年第二季度银行利息收入80千元,2021年同期为6千元;2022年上半年为81千元[32] - 2022年上半年政府补贴约79,000元,2021年为163,000元[35] - 2023年6月30日待摊销政府补贴金额约1,112,000元,2021年为1,191,000元[35] - 2023年租金收入约154,000元,2021年为154,000元[35] - 2022年上半年集团自外部客户的收益中,中国为24,929千元,欧洲为11,302千元,南美洲为2,250千元,其他海外地区为790千元,总计39,271千元[43] - 梭织布国内销售额减少约2158万元,降幅约48.44%,分包费收入减少约496万元,降幅约71.76%[106] 成本费用关键指标变化 - 2022年上半年员工成本总额为9,468千元,2021年为8,573千元,同比增长约10.44%[51] - 2022年上半年确认费用的存货成本为32,488千元,2021年为38,679千元,同比下降约16.00%[51] - 2022年上半年研发成本为528千元,2021年为212千元,同比增长约149.06%[51] 集团运营及业务拓展情况 - 2021年太比雅将业务领域拓展到工业连圈水处理领域,本期新业务的若干收益已获认可及确认[10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继续创新及开发新产品[110]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积极筹备参与在中国举行的各种贸易展销会[111] 集团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 - 公司结欠浙江永利约239,677,000元债务已转让给贵州永利,垫款本金减至现值约20,724,000元[67] - 对垫款的估算利息以原实际利率12.42%计算,与2021年一致[67] - 2020年11月30日修改还款条款,修改前应付直属控股公司款项账面价值约为33,899,000元,修改后新负债公允价值约为16,076,000元[75] - 2022年7月22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第二份和第三份补充债务偿还协议[75] - 公司将向贵州永利提前偿还部分股东贷款18,000,000元,贵州永利豁免等额贷款并抵销贷款利息[76] - 完成相关操作后,公司结欠贵州永利未偿还股东贷款总额181,330,134.06元[76]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就浙江永利代付电费支付约550.2万元,2021年约为462.4万元[77] - 公司向浙江永利提供本金最多为3500万元的循环贷款,相关决议于2022年7月22日获独立股东通过[134] 集团股权结构情况 - 贵州永利、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夏碗梅女士分别持有5.88亿股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占总股本权益55.29%[125] - 周永利先生拥有浙江永利94.25%权益,夏碗梅女士拥有约3.49%权益,浙江永利拥有贵州永利65%权益[126] - 5.88亿股内资股质押给浙商银行,作为浙江永利5000万元贷款的担保[125] - 永兴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854亿股H股,占已发行H股权益43.86%,占总股本权益19.61%[129]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 - 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包括余伟东先生、袁宪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余伟东先生为主席[131] - 公司执行董事为娄利江先生、何连凤女士及胡华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夏震波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余伟东先生、袁灵绰先生及章建勇先生[138] 其他情况 - 集团向贸易客户授出的平均信贷期为60至180日,与2021年一致[57] - 集团自供应商可获授的信贷期为30至90日,与2021年一致[6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并无持有任何资本承担、重大投资、重大或然负债、资产抵押及重大出售事项[115][116][117][118]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雇员276名(2021年12月31日为281名)[121]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权益合共约占0.039%[12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执行董事夏震波先生于公司的640000股H股中拥有实益权益[123]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行为[138]
浙江永安(08211) - 2022 Q1 - 季度财报
2022-05-13 20:42
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收益从约1678.8万元降至约1494.6万元,同比下降约10.97%[5]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亏损净额约为457.7万元[5] - 2022年第一季度每股亏损0.43分,2021年同期为0.48分[7] - 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成本为1603万元,2021年同期为1694.1万元[7] - 2022年第一季度毛损为108.4万元,2021年同期为15.3万元[7] - 2022年第一季度其他收入及增益为28.2万元,2021年同期为36万元[7] - 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及分销成本为99.6万元,2021年同期为30.3万元[7] - 2022年第一季度行政开支为179.4万元,2021年同期为293.3万元[7] - 2022年第一季度融资成本为53.6万元,2021年同期为47.6万元[7]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收入约为14,950,000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10.97%,毛损约为1,080,000元[48] - 2022年第一季度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78,000元或约21.67%;销售及分销成本急剧增加约693,000元或约228.71%[49][50] - 行政开支减少约114万元或38.83%,主要因拨回2021年超额拨备的贸易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51] - 分占联营公司业绩约11.8万元,公司收购太比雅41.67%的权益,其他收入增加约102万元或337%,销售开支减少约72万元或24.23%,行政开支减少约104万元或34.16%[52] - 本期融资成本约53.6万元,指应付直接控股公司贵州永利的免息贷款的推算利息[55] - 本期亏损约457.7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约47.9万元或9.47%,因分占联营公司业绩改善[56] - 本期及2021年每股亏损分别为约0.43分及约0.48分[57]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之中期股息[5] 各业务线收入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制造及销售梭织布收入为15,548,000元,2021年同期为16,274,000元;分包费收入为 - 602,000元,2021年无此项收入;客户合约收入总计14,946,000元,2021年同期为16,788,000元[26] - 2022年第一季度集团获政府补贴40,000元,2021年为92,000元;因2020年补贴政策本期计入其他收入40,000元,与2021年持平;截至2022年3月31日,待摊销金额为1,152,000元,2021年为1,310,000元[29] - 2022年第一季度租金收入约77,000元,与2021年持平[30]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就浙江永利代付电费支付约2,517,000元,2021年约为1,631,000元;浙江绍兴永利印染有限公司提供印染服务金额约为160,000元,2021年约为10,000元;出租部分厂房向绍兴虹利化织有限公司收取约77,000元,与2021年持平;向浙江永利垫付款项及收回款项均约为84,634,000元[41][43][44][46] - 梭织布国内及出口销售减少约72.6万元或4.46%,分包费收入减少约112万元或217.12%[58] 税务相关情况 - 2022年及2021年两个期间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25%,但两个期间均未就中国企业所得税作出拨备[33][34] 折旧相关情况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期内亏损经扣除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2,175,000元、使用权资产折旧47,000元;2021年同期分别为2,309,000元、47,000元[35] 每股亏损及股份加权平均数情况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约为4,577,000元,2021年同期亏损约为5,056,000元;两个期间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均为1,063,500,000股[39] 股权权益情况 - 2022年3月31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合共约0.039%的权益,非执行董事夏震波先生于公司64万股H股中拥有实益权益[63] - 2022年3月31日,贵州永利、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夏琬梅女士分别持有5.88亿股内资股,占内资股权益1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67] - 2021年4月8日,5.88亿股内资股已质押予浙商银行,作为其向浙江永利提供5000万元贷款的担保[67] - 周永利先生及其配偶夏碗梅女士分别拥有浙江永利94.25%及约3.49%权益,浙江永利拥有贵州永利65%权益,二人被视为于贵州永安所持5.88亿股内资股(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55.29%)中拥有权益[68] - 永兴集团(香港)为实益拥有人,于2022年3月31日持有2.0853亿股H股,占H股权益约43.85%,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约19.61%[71] 权益冲突及审核情况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及彼等各自之紧密联系人无竞争性权益或利益冲突[72] - 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伟东先生为主席,已审阅集团2022年第一季度未经审核业绩[73] 证券交易守则遵守情况 - 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遵守规定准则及守则[76] 上市证券交易情况 -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77]
浙江永安(08211) - 2021 - 年度财报
2022-04-29 18:19
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集团收益约为人民币98180000元,较2020年约人民币77980000元增加约25.91%[7] - 2021年年内亏损约为人民币18820000元[7] - 2021年除税后亏损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9870000元或34.4%[12] - 2021年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约为人民币1.77分,2020年约为人民币2.7分[12] - 2021年毛利大幅减少约人民币1980000元或81.46%至约人民币450000元[12] - 2021年公司收入约为人民币9818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25.91%[23] - 2021年公司毛利约为人民币45万元,主要来自梭织布内外销[23] - 2021年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228万元或约93.56%[24] - 2021年销售及分销成本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45.4万元或约35.03%[25] - 2021年行政开支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156.9万元或约9.34%[26] - 2021年分占联营公司业绩约人民币590.8万元亏损,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151.5万元或约20.41%[28] - 本期融资成本约201.7万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457万元或69.38%,推算利息按实际利率18.22%和12.42%计算[29] - 本期亏损约1882万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987.1万元或34.4%[30] - 本期和2020年每股亏损分别约为1.77分和2.7分[31] - 于2021年12月31日,联营公司权益约4067万元,较2020年减少约591万元[33] - 2021年12月31日存货约2797万元,原材料较2020年减少约45.4万元或25.36%,制成品减少约1013万元或40.41%,在制品增加约305万元或35.31%[35] - 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约3323万元,较2020年增加约329万元或10.97%[36] - 2021年12月31日,银行结余及现金约3097万元,较2020年下降约66.7万元[37] - 2021年12月31日,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约2055万元,较2020年增加约292万元或16.57%[38]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约为9217万元,2020年12月31日约为9709万元;流动资产净额约为6318万元,2020年12月31日约为7038万元[50]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资金比率约为3.18,2020年12月31日约为3.64;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8.25%,2020年为6.81%[50] - 2021年集团耗资约26.1万元用于工厂大楼翻新及购买额外办公设备,2020年为12.3万元[47] - 2021年集团耗资约26.1万元用于工厂大楼翻新和购买额外办公设备,2020年约为12.3万元[82]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五大供应商及客户占集团采购额及收益分别约为50.83%及30.12%,最大供应商及客户占集团采购额及收益分别约28.11%及9.59%[104] - 2021年12月31日,集团持有存货约人民币27,971,000元,扣除累计拨备约人民币6,549,000元[200]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不建议派付2021年度末期股息[7][13] - 公司2021年不建议派付股息[81] 集团业务结构与计划 - 集团业务结构包括梭织面料的织造与销售、提供梭织面料分包服务、资产管理管理服务及投资咨询服务[14] - 集团计划加强内部新品研发,采取自主开发与跟客户协同开发相结合[14] - 集团计划严格控制存货水平,应对原材料价格较高情况[15] - 公司主要从事梭织布制造及销售、提供梭织布分包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和投资咨询服务[79] 子公司相关情况 - 2019年8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太比雅41.67%的已发行股本[17] - 2021年太比雅收入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825.3万元或约22.51%[28] - 2021年太比雅销售费用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103.2万元或8.67%[28] - 2021年太比雅行政开支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653.4万元或约40.05%[28] - 2021年太比雅业务拓展到工业循环水处理领域,目前已拓展部分客户但未确认收入[46] 公司股权与股东情况 - 2021年12月31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权益合共约占0.38%,马劲松先生透过贵州永利间接持有公司0.0498%的权益[90] - 2021年12月31日,贵州永利、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夏碗梅女士分别持有5.88亿股内资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100.00%,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55.29%[97] - 周永利先生及其配偶夏碗梅女士分别拥有浙江永利约94.25%及约3.49%,浙江永利拥有贵州永利之65%[98] - 永兴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853亿股,占已发行内资股权益43.85%,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19.61%[100] - 2021年4月8日,5.88亿股内资股已质押予浙商银行,作为其向浙江永利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的担保[97] 公司违规事项 -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为浙江永利提供本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的循环贷款,未遵守GEM上市规则相关规定[94] - 因公司疏忽,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为浙江永利提供最多3500万元人民币循环贷款未遵守GEM上市规则披露及批准规定,公司将安排独立股东批准该贷款[117] -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为浙江永利提供本金最多为3500万元人民币的循环贷款,未遵守GEM上市规则的全面披露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119] -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为浙江永利提供本金最多为3500万元人民币的循环贷款,未遵守GEM上市规则的全面披露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173] 公司人员变动 - 夏震波先生于2022年1月6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并获推选为董事会副主席,于64万股H股中拥有实益权益[63] - 余伟东先生于2021年7月30日获委任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64] - 余伟东、袁灵烽于2021年7月30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章建勇于2022年1月6日获委任[87] - 冷鹏、朱伟洲、吴悦娟分别于2021年7月30日、2022年1月6日、2021年7月30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87] - 娄利江、王恒壮分别于2021年7月30日获委任、辞任主席[72][76] - 夏震波、马劲松分别于2022年1月6日获委任、辞任副主席[73][77] 公司治理相关委员会情况 - 审核委员会于2002年5月成立,有三名成员,余伟东先生为主席,已审阅公司2021年各季度及全年业绩[109] - 薪酬委员会于2005年1月成立,有三名成员,袁灵烽先生为主席[110] - 提名委员会于2012年3月31日成立,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由三名成员组成,章建勇先生为主席[111]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由信永中和审核,2022年6月17日股东周年大会将提呈决议案重新委任信永中和为国际核数师、浙江中兴为国内核数师[114]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伟东先生、袁灵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组成,余伟东先生为主席[135] -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伟东先生、袁灵烽先生及章建勇先生及执行董事娄利江先生组成,袁灵烽先生为主席[144] - 公司于2005年1月成立薪酬委员会[143] - 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成立提名委员会[147]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执行董事组成,章建勇先生为委员会主席[150] 公司会议相关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内,董事会一共召开12次会议[125] - 执行董事娄利江出席4/12次会议,王恒壮出席8/12次会议,何连凤出席12/12次会议,胡华军出席12/12次会议[125] - 非执行董事马劲松出席11/12次会议,夏震波因2022年1月6日获委任不适用[125] - 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伟东出席4/12次会议,袁灵烽出席4/12次会议,章建勇因2022年1月6日获委任不适用,冷鹏出席8/12次会议,朱伟洲出席10/12次会议,吴悦娟出席8/12次会议[125]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136] - 余伟东先生和袁灵烽先生出席审核委员会会议次数为2/6,冷鹏先生、朱伟洲先生和吴悦娟女士出席次数为4/6[136]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146] - 娄利江先生和余伟东先生、袁灵烽先生出席薪酬委员会会议次数为1/3,王恒壮先生、冷鹏先生和吴悦娟女士出席次数为2/3,朱伟洲先生出席次数为3/3[146] - 回顾年度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150] - 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出席会议次数为3/3[150] - 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伟东先生出席会议次数为1/3[150] - 独立非执行董事袁灵烽先生出席会议次数为1/3[150] - 独立非执行董事冷鹏先生出席会议次数为2/3[150] - 独立非执行董事朱伟洲先生出席会议次数为3/3[150] - 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悦娟女士出席会议次数为2/3[150] 公司企业管治相关规定与政策 - 各董事及监事与公司订立为期三年服务协议,部分情况可按规定终止合约[87] - 代表股东之董事及监事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重选续任[88] - 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终止留任需提前不少于三个月发出通知[89] - 企业管治守则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应分开,责任分工应明确制定并书面载列[132] - 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年度确认书,确认其符合GEM上市规则有关独立性的规定[124] - 审核委员会职责包括考虑委任外聘核数师、检讨财务报表等[137][139] - 薪酬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等[143] - 公司已采纳一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150] - 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应检讨退任董事贡献、表现及是否符合准则,并向股东建议重选董事[159][160][161] - 董事会提呈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案时,需按规定披露候选人相关资料及理由[162] - 提名委员会定期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及提名政策,提出变更建议[164] - 董事会采纳多元化政策,制定可衡量目标以实现董事会多元化[164] - 提名委员会采纳书面提名程序,确定并推荐董事候选人供董事会批准委任[164] - 新任董事获委任时接受入职培训,高层随后提供集团业务详细资料[165] - 董事负责编制各财政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167] - 集团制定内幕信息处理政策,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发布信息[169] - 董事会负责评估集团风险,确保设立有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69] - 集团设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年末进行年度检讨评估成效[171] - 合计持有在拟举行会议上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含10%)的两名或以上股东,可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179] - 董事会若未能在收到书面要求后30日内发出召开会议通告,提出要求的股东可在4个月内自行召开会议[179]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4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拟出席股东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送达书面确认[183] - 2021年度公司的公司章程并无变动[185] - H股持有人将按比例分派董事会宣派的全部股息及其他分派,以人民币宣派、港元支付[186] - 股息分派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实际股息金额视集团业务状况、财政业绩等因素而定[187] - 公司需弥补亏损、拨款至法定盈余公积金等后方可能分派股息[189] - 应付H股股息以人民币计算及宣派、港元支付,汇率按宣派股息当日之前上一周央行平均汇率计算[189] - 公司将及时审阅企业管治守则,董事会将采取措施确保遵守规定[190] 公司财务报表审核情况 - 监事会认为2021年综合财务报表真实充分反映集团经营业绩及资产状况,审核了董事会报告及企业管治报告,认为符合规定[116] - 独立核数师审核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报表,认为报表按香港会计师公会准则真实公平反映财务状况[193][194][195] - 审核中识别的关键审核事项包括存货估值及减值评估、应收贸易账款可收回性及减值评估、于联营公司之权益及减值评估[197] 公司其他情况 - 公司将在2022年5月31日前发布截至2021
浙江永安(08211) - 2021 Q3 - 季度财报
2021-11-12 20:3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益与成本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收益从约人民币6212万元增加至约人民币6861万元,同比增加约10.44%[6] - 2021年第三季度收益为人民币1210.9万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339.8万元[9] - 2021年前三季度收益为人民币6860.5万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6966.8万元[9]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客户合约收益总额为12,109千元,2020年为25,728千元;九个月客户合约收益总额为68,605千元,2020年为62,121千元[26][27]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收入约为人民币68,605,000元,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10.44%,但产生毛损约为人民币1,063,000元[8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亏损情况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1834万元[6] - 2021年第三季度每股亏损0.55分,2021年前三季度每股亏损1.72分[9] - 2020年1月1日累计亏损为人民币31491.2万元,2021年9月30日累计亏损为人民币36159.2万元[11] - 2021年和2020年每股亏损分别为约人民币1.72分及约人民币2.14分[92][94] - 2021年第三季度每股基本亏损计算的亏损为人民币5,845,000元,2020年为人民币6,069,000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为人民币18,343,000元,2020年为人民币22,719,000元[78] - 2021年亏损约为人民币18,343,000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4,376,000元或19.26%[9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股息分配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中期股息[6] - 董事不建议支付截至2021年及2020年9月30日止三及九个月中期股息[7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实收资本 - 2020年1月1日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635万元,2021年9月30日仍为人民币10635万元[1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法定盈余公积金 - 公司须将除税后溢利(经抵销过往年度亏损)的10%拨作法定盈余公积金,直至该公积金结余达注册资本的50% [1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可供分派储备 - 2021年和2020年因集团产生累计亏损,故无可供分派储备[1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准则生效影响 - 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于2022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及待定日期生效,预计对集团业绩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21][2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其他收入及增益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及增益为247千元,2020年为333千元;九个月其他收入及增益为991千元,2020年为1,525千元[27]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获政府补贴约203,000元,2020年为568,000元[63] - 约231,000元租金收入获确认,2020年为243,000元[64] - 2021年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20年同期下跌约人民币534,000元或约35.02%[8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公司两个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6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员工成本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员工成本总额为4,026千元,2020年为5,034千元;九个月员工成本总额为17,610千元,2020年为15,153千元[7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存货成本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确认开支的存货成本为13,475千元,2020年为25,014千元;九个月确认开支的存货成本为62,609千元,2020年为59,555千元[7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折旧及研发成本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及研发成本为2,275千元,2020年为2,487千元;九个月为6,859千元,2020年为7,203千元[7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代付电费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就浙江永利代付电费支付约人民币8,000,000元,2020年为人民币7,751,000元[7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销售及分销成本 - 2021年销售及分销成本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63,000元或约6.12%[8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行政开支 - 2021年行政开支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1,803,000元或约13.54%[8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 2021年分占联营公司亏损约人民币4,002,000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1,171,000元或约22.64%[9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融资成本 - 2021年融资成本约人民币1,486,000元,较2020年同期大幅减少约人民币3,771,000元或约71.73%[9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工厂楼宇及设备开支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耗资约人民币8.5万元(2020年:9万元)用于翻修工厂楼宇及添置办公室设备[98] 股权结构相关 - 2021年9月30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合共约0.039%的权益[101] - 2021年9月30日,贵州永安、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所持内资股数目均为5.88亿股,内资股权益概约百分比均为100%,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概约百分比均为55.29%;则确梅女士所持内资股数目为5.88亿股,内资股权益概约百分比为100%[104] - 2021年4月8日,5.88亿股内资股已抵押予浙商银行绍兴分行,作为浙商银行向浙江永利提供的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的抵押品[105] - 周永利先生及其配偶夏碗梅女士分别持有浙江永利94.25%及约3.49%,浙江永利持有贵州永安65%,二人被视为在5.88亿股本公司内资股(占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55.29%)中拥有权益[106] - 永兴集团(香港)持有2.0853亿股H股,占2021年9月30日已发行H股权益约43.85%,占全部已发行股份权益约19.61%[109] - 截至2021年9月30日,除已披露人士外,无其他人士(公司董事、高级行政人员或监事除外)在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须披露权益或淡仓[110] 业务竞争相关 - 回顾期及文件日期,无董事、监事或控股股东及其紧密联系人在与集团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111] 审核委员会相关 - 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截至文件日期有三名成员,余伟东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112] -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集团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6月30日止六个月及9月30日止九个月未经审核业绩,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且已充分披露[115] 合规相关 - 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已遵守规定准则及公司所采纳的证券交易行为守则[116] 证券交易相关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117]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期间梭织布国内销售额增加约人民币404万元或约7.68%,分包费收入增加约人民币473万元或约321.93%[97]
浙江永安(08211) - 2021 - 中期财报
2021-08-13 22:43
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收益从约人民币3669万元增加至约人民币5650万元,同比上涨约48.53%[6]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净亏损约为人民币1250万元[6]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6] - 2021年上半年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为1.17分,2020年同期为0.95分[9] - 2021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8819.6万元,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9622万元[10] - 2021年6月30日流动资产为人民币10010.1万元,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9708.7万元[11] - 2021年6月30日流动负债为人民币3331.1万元,2020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2670.5万元[11] - 2021年上半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00.3万元,2020年同期为人民币717.7万元[41] - 2021年上半年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64万元,2020年同期为人民币 - 406.7万元[41] - 2021年上半年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84万元,2020年同期为人民币 - 909.2万元[41] - 2021年6月30日期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为238,256千人民币[82] - 2020年6月30日记录为(314,912)千人民币,2021年1月1日记录为231,029千人民币,2021年6月30日记录为225,758千人民币[61,74,94] - 2021年上半年集团获政府补贴约16.3万元,2020年为47.8万元[122] - 2021年上半年集团租金收入约15.4万元,2020年为13.2万元[122] - 2021年上半年集团分部收益为5649.6万元,2020年为3669万元[129] - 2021年上半年集团除税前亏损为1250.8万元,2020年为1622.5万元[129] - 2021年上半年集团来自中国市场的收益为5147万元,2020年为3188.4万元[132] - 2021年上半年应付直属控股公司免息贷款的应计利息为97.1万元,2020年为350.5万元[133] - 2021年上半年员工成本总额为1358.4万元,2020年为1011.9万元[140] - 2021年上半年存货成本确认为费用的金额为4913.4万元,2020年为3454.1万元[140] - 2021年上半年每股基本亏损为0.001175元,2020年为0.00153元[148] - 2021年上半年集团翻新工厂楼宇及购置办公室设备耗资约6.9万元,2020年末为9万元[149] - 2021年上半年公司收入约为56,496,000元,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48.53%,毛利约为226,000元[166] - 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20年同期下跌约人民币528,000元或约41.51%[167] - 销售及分销成本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119,000元或约18.39%[168] - 行政开支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2,317,000元或约21.68%[169] -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约人民币3,373,000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554,000元或约14.11%[173] - 融资成本约人民币971,000元,较2020年同期大幅减少约人民币2,534,000元或约72.3%[173] - 本期亏损约为人民币12,498,000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3,775,000元或23.20%[174] - 2021年6月30日,集团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1.001亿元(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9709万元),流动资产净额约为人民币6679万元(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7038万元)[193] - 2021年6月30日,集团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7.62%(2020年12月31日:6.81%),流动资金比率约为3.01(2020年12月31日:3.64)[193] - 2021年6月30日,集团无资本承担(2020年12月31日:零)及重大投资(2020年12月31日:无)[196] - 2021年6月30日,集团无重大或然负债(2020年12月31日:无)[197] - 2021年6月30日,集团无资产抵押(2020年12月31日:无)[198]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集团无重大出售事项(2020年12月31日:出售原投资成本人民币1000万元的全资附属公司)[199] 制造及销售梭织布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截至6月30日止三个月制造及销售梭织布收益为33,311千人民币,分包费收入为6,397千人民币;2020年对应数据分别为23,740千人民币和748千人民币[112,113] - 2021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制造及销售梭织布收益为49,585千人民币,分包费收入为6,911千人民币;2020年对应数据分别为35,525千人民币和868千人民币[112,113] - 梭织布国内及出口销售额增加约人民币1406万元,增幅约39.58%,分包费收入增加约人民币604万元,增幅约696.2%[189] 客户合约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截至6月30日止三个月客户合约收益总计39,708千人民币,2020年为24,488千人民币;2021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客户合约收益总计56,496千人民币,2020年为36,690千人民币[116] 其他收入及增益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截至6月30日止三个月其他收入及增益总计384千人民币,2020年为914千人民币;2021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其他收入及增益总计744千人民币,2020年为1,272千人民币[119] 法定盈余储备金相关规定 - 公司须将除税后溢利(经抵销过往年度亏损)的10%拨作法定盈余储备金,直至该基金结余达注册资本的50%为止,使用后法定盈余储备金最少须保持于注册资本的25%[96] 可供分派储备情况 - 2021年及2020年6月30日,因产生累计亏损,无可供分派储备[97] 会计准则应用情况 - 公司未提早应用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诠释,董事预期应用该等准则不会对集团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105,107]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等准则分别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106,107] 公司往来款项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为51,531千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29,944千元有所增加[153]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为22,360千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17,630千元有所增加[153]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应付直属控股公司款项非流动负债为17,207千元,较2020年12月31日的16,236千元有所增加[158] - 2016年债务转让协议涉及垫款本金约239,677,000元,调整后现值约20,724,000元,2020年部分偿还本金11,000,000元[158][159] - 2020年11月30日修改垫款条款,修改前应付直属控股公司款项账面价值约33,899,000元,修改后新负债公平值约16,076,000元[162] - 对直属控股公司垫款估算利息原实际利率为12.42%(2020年为18.22%)[162] - 2021年上半年公司就浙江永利代付电费支付约4,624,000元,较2020年的5,499,000元有所减少[163] -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为印染服务向同系附属公司支付约80,000元,较2020年的约94,000元有所减少[163] - 2021年上半年公司因出租物业等自同系附属公司收取约154,000元,较2020年的132,000元有所增加[163] - 2021年6月30日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约为人民币51,530,000元,较2020年12月31日增加约人民币21,590,000元或72.09%[179] - 2021年6月30日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约为人民币22,360,000元,较2020年12月31日增加约人民币4,730,000元或约26.83%[182] - 2021年6月30日合约负债约人民币10,600,000元,较2020年12月31日增加约人民币1,870,000元或约21.79%[183] 存货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6月30日存货约人民币21,790,000元,梭织布制成品较2020年12月31日减少约人民币15,470,000元或约61.67%,在制品增加约人民币1,790,000元或约20.71%[178] 公司人员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6月30日,公司雇员285名(2020年12月31日:312名),其中研发人员3名(2020年12月31日:2名)[200] - 2021年6月30日,销售及市场推广人员9名(2020年12月31日:3名),生产人员215名(2020年12月31日:256名)[200] - 2021年6月30日,品质控制人员32名(2020年12月31日:38名),管理人员5名(2020年12月31日:5名),财务及行政人员21名(2020年12月31日:8名)[200]
浙江永安(08211) - 2021 Q1 - 季度财报
2021-05-14 22:48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收益从约人民币1220.2万元增至约人民币1678.8万元,同比增加约37.58%[6]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亏损净额约为人民币505.6万元[6] - 2021年第一季度每股亏损基本及摊薄为0.48分,2020年同期为0.57分[9] - 2021年第一季度客户合约收入总计16,788,000元,2020年为12,202,000元[32] - 2021年第一季度利息收入5,000元,2020年为12,000元[24] - 2021年第一季度政府补贴92,000元,2020年为237,000元[26][36] - 2021年第一季度租金收入77,000元,2020年为66,000元[29][35] - 2021年第一季度融资成本中应付直属控股公司免息贷款应计利息476,000元,2020年为1,752,000元[37] - 2021年第一季度期内亏损约5,056,000元,2020年亏损约6,108,000元[44] - 2021年第一季度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按亏损约5,056,000元及已发行1,063,500,000股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2020年按亏损约6,108,000元及相同股数计算[44] - 2021年第一季度集团就浙江永利代付电费支付约1,631,000元,2020年约为2,264,000元[45] - 2021年第一季度浙江绍兴水利印染有限公司为集团提供印染服务金额约10,000元,2020年约为20,000元[45] - 2021年第一季度集团出租部分厂房向留兴虹利化铁有限公司收取77,000元,2020年约为66,000元[45]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集团收入约为人民币1678.8万元,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37.58%,但产生毛损约为人民币15.3万元[48] -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79.7万元,太比雅收入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75.7万元或约14.23%[48] - 本期行政开支较2020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16.3万元或5.88%,主要因员工薪金增加[50] - 本期销售费用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47.6万元或13.8%,主要因员工薪金减少[52] - 本期融资成本约人民币47.6万元,较2020年同期大幅减少约人民币127.6万元或约72.83%[52] - 本期亏损约为人民币505.6万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105.2万元或17.22%[52] - 本期及2020年的每股亏损分别约为人民币0.48分及约人民币0.57分[53] 盈利分配与储备基金规定 - 公司须将除税后溢利(经抵销过往年度亏损)的10%拨作一般储备基金,直至该基金结余达注册资本的50%为止[13] - 一般储备基金使用后,最少须保持于注册资本的25%[13] - 盈利分配须由董事会批准,可供分配储备按中国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分别厘定之数额(以较低者为准)[14] - 2021年及2020年因产生累计亏损,概无可供分配储备[14] 业务范围 - 公司主要从事梭织布的制造及销售、提供梭织布分包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17] 会计政策 - 编制未经审核综合业绩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与2020年全年财务报表一致,且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19] 股东权益与股权质押 - 2021年3月31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合共约0.039%之权益[55] - 2021年3月31日,马劲松先生透过贵州永安间接持有公司0.0498%的权益[57] - 2021年3月31日,贵州永安、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夏确梅女士分别持有588,000,000股内资股,占内资股权益100.00%,占总注册权益55.29%[59] - 2021年4月8日,588,000,000股内资股已质押给浙商银行,作为其向浙江永利提供50,000,000元贷款的增保[61] - 周永利先生及其配偶夏确梅女士分别拥有浙江永利约94.25%及约3.49%,浙江永利拥有贵州永安65%之权益[61] - 2021年3月31日,永兴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8,530,000股H股,占H股权益43.85%,占总注册权益19.61%[62] 业务发展与市场预期 - 2021年联营公司太比雅业绩较上年进一步提升,围绕“小型水利工程”为政府客户提供相关服务[55]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继续创新及开发新产品[55] - 董事会预计未来市场对梭织布的需求非常不稳定,公司业务量需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至疫情前水平[55]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主席为冷鹏先生[66] - 审核委员会审阅集团2021年第一季度未经审核业绩,认为符合相关规定并已充分披露[66] - 公司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守则,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遵守规定准则[67] 证券交易情况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68] 股息分配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中期股息[6]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期梭织布的国内及出口销售额增加约人民币449万元或约38.09%[53] - 本期分包费收入增加约人民币39.4万元或约328.33%[53] 债务相关 - 2020年4月公司向贵州永安偿还人民币1100万元,2020年11月30日订立补充债务协议,免息贷款推算利息按实际利率18.22%和12.42%计算[52] 利益冲突情况 -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公司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及彼等各自之紧密联系人无竞争性权益或利益冲突[63]
浙江永安(08211) - 2020 - 年度财报
2021-03-30 19:30
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公司集团收益约为人民币77980000元,较2019年约人民币134540000元下跌约42.04%[12] - 2020年公司年内亏损约为人民币28690000元[12] - 2020年公司集团除税后亏损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20480000元或41.64%[15] - 2020年公司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约为人民币2.70分,2019年约为人民币4.62分[15] - 2020年公司集团收益减少约人民币56560000元或42.04%[15] - 2020年公司集团毛利减少约人民币7720000元或76.08%至约人民币2430000元[1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收益约人民币77980000元,较2019年同期大幅减少约42.04%[2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毛利率约人民币2430000元,大幅减少76.08%[27] - 2020年其他收入及增益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5190000元或68.04%[2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出售及分销成本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840000元或39.44%[29]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行政开支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5970000元或26.21%[3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亏损约2869万元,减少约2048万元或41.64%,2020年和2019年每股亏损分别约为2.70分及4.62分[42][4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联营公司权益的减值亏损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3124万元或100%[3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融资成本约659万元,2020年4月26日偿还本金1100万元[37] - 2020年12月31日商誉减少约123万元或100%,因附属公司贵州安恒被出售[44] - 2020年12月31日于联营公司的权益约4657万元,减少约742万元,主因分占联营公司亏损[45] - 2020年12月31日按公平价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少约106.5万元或100%,因随贵州安恒一并出售[46] - 2020年12月31日存货约3551万元,原材料减少约36万元或约16.74%,梭织布制成品减少约449万元或约15.19%[47] - 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贸易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约2994万元,较2019年增加约6.95%,因出售贵州安恒应收代价[49] - 2020年12月31日银行结余及现金约3164万元,较2019年减少约1526万元,因销售额下降及向直属控股公司还款[50] - 2020年12月31日应付贸易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约1763万元,较2019年减少约1459万元或约45.27%,因产量及采购减少[51] - 2020年12月31日合约负债约859万元,较2019年增加约652万元或约315.84%,因临近年结日获更多订单[52] - 2020年12月31日递延收入约135万元,2019年为零,来自政府补贴[54] - 2020年12月31日应付直属控股公司款项约1624万元,较2019年减少约2224万元或57.80%,因偿还本金及债务协议[55]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资产约9709万元,2019年为11817万元;流动资产净额约7038万元,2019年为8355万元[67]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流动比率约为3.64,2019年为3.41;资本与负债比率约为6.81%,2019年为15.56%[67] - 2020年12月31日,集团无资本承担,2019年为零;无重大投资,2019年为9000万元[68] - 2020年集团耗约12.3万元用于工厂大楼翻新,2019年约为85.8万元[10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五大供应商及客户占采购额及收益分别约为77.78%及28.4%[12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最大供应商及客户占集团采购额及收益分别约37.28%及9.54%[122] 股息分配 - 董事不建议派付2020年末期股息[12] - 公司2020年不建议派付股息[101] 业务拓展与收购 - 2020年公司成立一间新的贸易公司使产品线多元化并增加销售收入[17] - 2019年8月20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深圳永安慧聚完成收购太比雅41.67%的已发行股本[20] - 2019年8月20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收购太比雅41.67%已发行股本,2020年太比雅部分成本同比下降近50%[62] - 2020年5月26日公司转让贵州安恒所有股权,总代价593万元,折让17.5%[61] - 2020年公司出售全资附属公司贵州安恒,2019年无重大出售事项[69] 太比雅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太比雅年度人工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同比大幅下降将近50%[20] - 分佔聯營公司虧損约742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加约266万元,集团拥有太比雅41.67%权益[3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太比雅收益增加约1683万元或84.80%,销售开支减少约1472万元或55.29%,行政开支减少约637万元或34.17%[32] 债务协议相关 - 2020年11月30日与贵州永安订立补充债务协议,未偿还免息贷款约2.18475亿元,还款条款有调整[37] - 补充债务协议导致的修订被视为“实质不同”,清除原财务负债并确认新负债[38] - 2020年11月30日,新负债公平值由约3389.9万元减至约1607.6万元,产生收益约1782.3万元[39] - 2020年11月30日前後墊款估算利息实际利率分别为18.22%及12.42%[40] 人员结构变化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员工312名,2019年为391名[75]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2名,2019年为9名;销售及市场推广人员3名,2019年为8名[75]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生产人员256名,2019年为317名;品质控制人员38名,2019年为40名[75] 公司管理层信息 - 王恒壮44岁,任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贵山基金由贵州永安持有全部股权的42%,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由贵州永安持有全部股权的8%[78] - 何连凤47岁,任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兼总经理,在纺织企业生产管理方面有逾30年经验[79] - 胡华军35岁,任公司执行董事,负责主席秘书工作及行政部日常管理[81] - 马劲松53岁,任公司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深圳瀚德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拥有贵州永安25%股权[83] - 冷鹏39岁,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8年12月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2月转为非执业会员,2011年起注册为中国注册税务师[84] - 朱伟洲55岁,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7年10月起担任西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86] - 王恒壮于1999年6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2008年6月获南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9年11月19日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并当选董事会主席[78] - 何连凤于2013年3月加盟公司,2014年3月10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当选副主席,2017年2月28日辞任副主席,2019年5月15日再获委任为执行董事[79] - 胡华军于2010年12月加盟公司,2018年5月14日再获委任为执行董事[81] - 马劲松于1990年7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1996年7月取得中国人民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2019年11月19日获委任为公司非执行董事,2019年12月31日当选董事会副主席[83] - 2020年12月31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权益合共约占0.039%[110] - 王恒壮先生任职的贵山基金,公司直属控股公司贵州永安拥有其全部股权的42%[110] - 公司间接持有太比雅41.67%股权,王恒壮先生担任其执行董事[110] - 2020年12月31日,马劲松先生透过贵州永安间接持有权益拥有公司0.0498%的权益[110] - 王恒壮为公司主席、马劲松为副主席、何连凤为行政总裁[149] 股权结构 - 贵州永安、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夏碗梅女士分别持有5.88亿股内资股,占内资股权益100%,占总注册资本权益55.29%[118] - 永兴集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853亿股H股,占H股权益43.85%,占总注册资本权益19.61%[119] 公司治理相关 - 各董事及监事与公司订立服务协议,自委任日期起计为期三年[107] - 代表股东之董事及监事于公司股东大会上获选举,为期三年,可重选续新[108] - 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合约双方终止留任前不少于三个月发出通知[109]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无相关权益或淡仓需知会公司及联交所[11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无安排使董事或监事通过获取股份或债权证取得利益[11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年末或年内,无公司参与订立且董事或监事有重大权益的其他重大合约[114] - 除披露外,无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0章须披露的关连交易[11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123] - 公司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冷鹏先生为主席,吴悦娟女士于2020年9月8日获委任接替宋科先生[125] -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中期、第三季度及全年业绩[127] - 公司于2005年1月成立薪酬委员会,2020年该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一名执行董事,吴悦娟女士于2020年9月8日获委任为成员及主席[129] - 公司于2012年3月31日成立提名委员会,2020年该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一名执行董事组成,吴悦娟女士于2020年9月8日获委任为成员,朱伟洲先生为主席[130] - 2020年综合财务报表经信永中和审核,2021年5月18日股东周年大会将提呈决议案重新委任信永中和为国际核数师、浙江中兴为国内核数师[133] - 监事会认为2020年综合财务报表真实充分反映集团经营业绩及资产状况,董事会报告及企业管治报告符合法规及章程规定[134] - 公司2020年一直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全部守则条文[137] - 公司已采纳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操守守则,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遵守规定准则及守则[138] - 可能掌握内幕消息的高层管理人员及职员已采纳交易规则并获通知及发放守则[139] - 董事会现由三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至少三分之一席位[140] - 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确认书,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14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董事会共召开18次会议[143] - 执行董事王恒壮、何连凤、胡华军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均为18/18;非执行董事马劲松出席次数为18/18;独立非执行董事冷鹏、朱伟洲出席次数为18/18,吴悦娟(2020年9月8日获委任)为3/18,宋科(2020年9月8日辞任)为15/18[14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董事均通过出席企业管治及规例相关主题培训课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145] -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冷鹏、朱伟洲及吴悦娟组成,冷鹏为审核委员会主席[15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152] - 独立非执行董事冷鹏、朱伟洲出席审核委员会会议次数为7/7,吴悦娟(2020年9月8日获委任)为1/7,宋科(2020年9月8日辞任)为6/7[152]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核数服务酬金为人民币740千元,由信永中和及浙江中兴提供服务[157] - 公司于2005年1月成立薪酬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等[158] - 薪酬委员会由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1名执行董事组成,吴悦娟女士为主席[159]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159] - 薪酬
浙江永安(08211) - 2020 Q3 - 季度财报
2020-11-13 20:08
集团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收益从约1.08亿元降至约6212万元,同比下跌约42.48%[7]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亏损净额约为2133万元[7] - 2020年第三季度收益为2572.8万元,2019年同期为3987.1万元[9] - 2020年前三季度收益为6212.1万元,2019年同期为1.08亿元[9] - 2020年第三季度期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为618.9万元,2019年同期为507.4万元[9] - 2020年前三季度期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为2132.9万元,2019年同期为1119万元[9] - 2020年第三季度每股亏损0.58分,2019年同期为0.48分[9] - 2020年前三季度每股亏损2.01分,2019年同期为1.05分[9] - 2020年9月30日累计亏损为3.36241亿元,2019年9月30日为2.76936亿元[11] - 2020年第三季度客户合约收入总额为25,728千元,2019年同期为39,871千元;2020年前三季度客户合约收入总额为62,121千元,2019年同期为108,000千元[21] - 2020年第三季度其他收入为213千元,2019年同期为2,203千元;2020年前三季度其他收入为2,915千元,2019年同期为3,758千元[21]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期间,公司获政府补贴约1,958,000元,2019年为6,000元[26] - 2020年第三季度应付直接控股公司之非即期免息款项之估算利息为1,752千元,2019年同期为1,482千元;2020年前三季度为5,257千元,2019年同期为4,447千元[27] - 公司两个期间企业所得税率为25%,2020年前三季度过往年度拨备不足48千元,2019年同期为357千元[28] - 2020年第三季度员工成本总额为5,034千元,2019年同期为7,595千元;2020年前三季度为15,153千元,2019年同期为21,026千元[35] - 2020年第三季度确认费用的存货成本为25,014千元,2019年同期为35,613千元;2020年前三季度为59,555千元,2019年同期为96,266千元[35] - 2020年第三季度贸易应收款减值亏损为391千元,2019年同期为733千元;2020年前三季度为3,024千元,2019年同期为1,443千元[35] - 2020年第三季度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亏损为6,189千元,2019年同期为5,074千元;2020年前三季度为21,329千元,2019年同期为11,190千元[38]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集团收益约6212万元,较2019年同期大幅减少约42.48%[41]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其他收入及收益减少约84.3万元[41]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出售及分销成本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46.5万元或31.12%[41]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行政开支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243万元或15.23%[42]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分占联营公司亏损约517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加约318万元[43]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销售开支减少约1213万元或57.53%,行政开支减少约467万元或34.34%[45] - 截至2020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每股亏损分别约为2.01分及1.05分[45]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国内及出口销售均下跌约42.39%,分包费收入急剧下降约46.97%[46] 股息分配情况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中期股息[7] - 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2020年及2019年9月30日止三、九个月之中期股息[36] 股权交易情况 - 2020年5月26日,公司转让贵州安恒所有股权,总代价为593万元,折让17.5%[47] 经营环境与应对措施 - 2020年下半年中国经济前景及经营环境预计更具挑战性,公司实施多项措施减少负面影响[53] 股权结构情况 - 2020年9月30日,执行董事何连凤女士及其配偶于公司最终控股公司浙江永利拥有合共约0.039%的权益[55] - 2020年9月30日,贵州永安、浙江永利、周永利先生、夏碗梅女士持有5.88亿股内资股,占内资股权益100%,占总注册资本权益55.29%[58] - 周永利先生及其配偶夏碗梅女士分别拥有浙江永利约94.25%及约3.49%,浙江永利拥有贵州永安之65%[58] - 2020年9月30日,永兴集团(香港)持有2.0853亿股H股,占已发行H股权益43.85%,占全部已发行股本权益19.61%[60] 公司治理情况 - 公司已成立审核委员会,有三名成员,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冷鹏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63] - 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的业绩符合适用会计准则等规定且已充分披露[65] - 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确认已遵守规定准则及公司所采纳的证券交易行为守则[66] 证券交易情况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内,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67] 公司人员构成情况 - 截至文件日期,执行董事为王恒壮先生、何连凤女士及胡华军先生,非执行董事为马劲松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吴悦娟女士、冷鹏先生及朱伟洲先生[68] 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太比雅收益增加约467万元或41.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