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控股(08237)
搜索文档
华星控股:贺丁丁获委任为董事会副主席
智通财经· 2026-02-27 21:13
公司管理层变动 - 贺丁丁先生辞任公司行政总裁一职,并将自2026年3月1日起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同时获委任为董事会副主席 [1] - 自2026年3月1日起,贺丁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授权代表,该职务将由执行董事吕天舜先生接任 [1]
华星控股(08237):贺丁丁获委任为董事会副主席
智通财经网· 2026-02-27 21:07
**公司高层人事变动** - 贺丁丁先生辞任公司行政总裁,并自2026年3月1日起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董事会副主席 [1] - 贺丁丁先生自2026年3月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授权代表,该职位将由执行董事吕天舜先生接任 [1]
华星控股(08237) - 董事名单及其角色与职能
2026-02-27 20:08
Link Holdings Limited 華 星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237) 董事名單及其角色與職能 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一日起,華星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 載列如下: 執行董事: 呂天舜先生 非執行董事: 黃俊雄先生 ( 主席 ) 鄧照明先生 陳慧琪女士 黃俊雄先生 ( 主席 ) 趙公直先生 高兆元先生 袁禮謙先生 賀丁丁先生 ( 副主席 )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慧琪女士 何升偉先生 鄧照明先生 董 事 會 下 設 三 個 委 員 會 。 各 董 事 會 成 員 所 任 職 的 該 等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資 料 載 列 如 下。 審核委員會 鄧照明先生 ( 主席 ) 陳慧琪女士 何升偉先生 薪酬委員會 陳慧琪女士 ( 主席 ) 鄧照明先生 何升偉先生 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 香港,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 僅供識別 ...
华星控股(08237) - 行政总裁辞任;调任董事;委任董事会副主席;及授权代表变更
2026-02-27 20:06
委任董事會副主席; 及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Link Holdings Limited 華 星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237) 行政總裁辭任; 調任董事; 授權代表變更 董事會宣佈: 華 星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 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 本 集 團 」)董 事(「 董 事 」)會 (「董事會」)謹此宣佈以下變動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總裁辭任 賀丁丁先生(「賀先生」)因需投入更多時間及精力處理其他個人及業務承擔,故已 呈辭本公司行政總裁(「行政總裁」)一職。 彼已向董事會確認,彼與董事會之間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彼辭任行政總裁之 其 他 事 宜 需 敦 請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聯 交 所 」)及 本 公 司 股 東(「 股 東 」)垂 ...
华星控股(08237) - 截至2026年1月31日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2-02 17:36
股本与股份 - 截至2026年1月底,公司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5000万港元,股份20亿股,每股面值0.025港元,本月无变动[1] - 截至2026年1月底,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2.01024亿股,库存股份0,本月无变动[2] 购股期权 - 截至2026年1月底,31/05/2024购股期权计划月底结存股份期权0,本月发行新股0,库存转让0,可能发行或转让1.6752亿股[4] - 本月行使期权所得资金0港元[4] 股份变动 - 本月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和库存股份增减总额均为0普通股[6] 公众持股 - 公司已符合适用的公众持股量要求,最低要求为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的25%[3]
华星控股(08237) - 有关实施行动计划以解决不发表意见之季度更新
2026-01-30 18:44
业务与业绩 - 公司主要从事酒店业务运营及物业投资[3] - 因Silverine清盘,新加坡业务业绩不再并入集团报表[5] 财务与策略 - 公司致力于以合理成本获取新融资来源[6] - 公司实施成本控制措施精简行政开支[6] 问题解决 - 董事会将实施行动计划解决不发表意见问题[6]
华星控股(08237)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6-01-02 16:30
股本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底,法定/注册股本总额为5000万港元,股份20亿股,面值0.025港元[1] 股份发行 - 截至2025年12月底,已发行股份2.01024亿股,库存股份为0[2] 股份期权 - 截至2025年12月底,股份期权数目为0,可能发行或转让1675.2万股[3] 资金情况 - 2025年12月因行使期权所得资金为0港元[3] 股份变动 - 2025年12月已发行和库存股份总额增减为0[5]
华星控股(08237) -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2025-12-05 22:11
委员会成立与构成 -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于2014年6月20日成立[3] - 委员会须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6] - 委员会主席须由董事会委任,为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6] 会议相关规定 - 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工作需要时举行额外会议[8] - 会议通告及文件须于会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送交相关人员[8]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9] - 决议案由出席成员多数票通过,票数均等时主席有权投决定票[9] - 经全体成员同意,可藉书面决议案通过委员会决议案[9] 管理层职责 - 管理层须及时向委员会提供充足、准确、清晰、完整及可靠资料[9] 委员会职权 - 职权范围于2025年12月5日修订及采纳[2] - 每年至少检讨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改动建议[10] - 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达成目标进度并披露[10] - 制订、检讨及实施董事会提名政策并披露[10] - 物色及甄选董事会成员人选并提供建议[10] - 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在任期逾九年时说明重选理由[10][11] - 就董事委任、继任计划等向董事会提建议[10] - 支持公司开展董事会绩效评估[10] 其他规定 - 委员会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并可让成员查阅[15] - 委员会主席或成员会后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15] - 委员会主席须出席股东大会解答相关疑问[16] - 职权范围诠释权归董事会所有[18] - “重大外部时间投入”定义[19] - “与董事的性格等相关因素”定义[19] - 文件中英文版本不一致时以英文版本为准[19]
华星控股(08237) - 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2025-12-05 22:06
审核委员会成立 -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20日决议成立审核委员会[4] 成员构成 - 审核委员会最少由三名成员组成,最少一人为有合适专业资格或会计等经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多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8] 会议相关 - 会议通知应不少于七日,除非全体成员书面同意[12] - 处理事项法定人数为两人,两名成员出席时一人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2] - 委员会至少每六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审议财政预算等[13] - 决议案可由全体成员书面通过[15] - 财务部主管等会获邀出席会议,但不计入法定人数[16] -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草稿和最终本分别送交成员批阅和记录[17] - 完整记录由秘书保管,成员及董事可在合理时间和通知后查阅[17] - 每年与外聘核数师至少举行一次会议,执行董事须避席[18] - 每年至少在管理层不在场时会见核数师一次讨论核数费用等[19] - 就财务资料审阅至少每年与核数师举行两次会议[21] 职责相关 - 负责考虑委任、续聘及罢免外聘核数师并提供推荐建议,批准薪酬及聘用条款[19] - 审阅公司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20] - 监察公司财务报表等的完整性[21] - 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22]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24] - 主席或成员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解答疑问[24] - 监察集团管理层履职是否违反政策等[25] - 考虑聘用外聘核数师职员或前职员政策的影响[25] - 调查集团疑似欺诈行为并要求管理层提交报告[25] - 审阅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程序与系统[25] - 就改善相关程序与系统向董事会提供建议[27] 其他 - 若董事会不同意审核委员会对外聘核数师事宜意见,公司须在企业管治报告中说明[22] - 管理层有责任向审核委员会提供完整可靠资料[24] - 审核委员会可向公司雇员及专业顾问获取资料等[25] - 若有董事及/或雇员履职不当,可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撤换及解雇[27] - 可要求董事会采取行动撤换及解雇外聘核数师[27]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及撤回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条文及决议案[28] - 审核委员会应在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并解释角色与权力[29]
华星控股(08237) - 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2025-12-05 22:02
薪酬委员会成立 -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6月20日决议成立薪酬委员会[4] 成员与主席要求 - 薪酬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0] - 董事会为薪酬委员会委任主席,主席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0] 会议规定 - 召开会议须提前七日通知[13] - 法定人数为两人,两名成员出席时一人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2]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主席要求时可开其他会[15] - 决议案可全体成员书面通过[17] 职责范围 - 向董事会提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建议[19] - 获转授厘订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待遇职责[19] - 就非执行董事薪酬提建议,考虑同类公司薪酬等[20] - 审阅批准管理层薪酬方案[20] - 考虑批准授出购股权及股份增值权[20] - 审阅批准执行董事及高管离职赔偿[20] - 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厘定[20] - 就董事服务合约向股东提建议[20]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管,成员及董事可合理查阅[18]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决策或推荐意见[22] - 主席或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答问[22]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及撤回职权范围条文及决议案[25] - 应在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