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6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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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11 19: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股份总数为50742.0732万股,均为普通股[2] 股份转让与质押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 董事会审议事项 - 董事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担保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一定比例的事项[3]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8][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8][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8][1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18][19] 担保事项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9人,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 股东大会相关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 董事与监事选举 - 董事会换届或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且提名人数不超董事会人数的五分之一、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8][9][10] - 监事会换届或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0]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9][10][11] 董事相关规定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多种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1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1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4] - 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14]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17] - 董事会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17]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17] - 董事会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17] - 董事会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方案[17] - 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17]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7]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7]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7]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2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0%[28] 公司通知与清算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为送达日;以邮件送出,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日;以公告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以传真送出,被送达人在公司预留传真号接受日为送达日;以电子通信送出,信息发送成功之日为送达日[3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规定报纸或网站公告[32][33]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规定报纸或网站公告[33] 其他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4]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34]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34]
*ST富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10-11 19:11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富润数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
*ST富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10-11 19:11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基础,提高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和《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其在公司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独立董事年 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和相关人员应当为独 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 情况。 第四条 在公司年报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公司年报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 ...
*ST富润: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10-11 19:11
子公司控制 -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权或权益视为控制子公司[2] 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材料至少提前5日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1] - 子公司审议规章制度前征求公司意见,审核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15] 人员管理 - 子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半年向公司述职[16] - 子公司人事、财务部门由公司对应部门集中统一管理[21] - 子公司人事工作按公司制度执行,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监督[22] 财务与预算管理 - 子公司年度预算及商业计划需取得公司批准[18] - 子公司应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政策[18] - 子公司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公司报送上月月报[19] - 子公司每季度结束10日内向公司报送季报[19] - 子公司在建及投资项目投运后,会计期间结束10日内书面报告运营情况[19] - 子公司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19] - 子公司财务人员需定期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工作[22] 审计与考核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经营实施审计监督[24] - 审计内容涵盖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多方面[24] - 公司根据子公司资产规模和经济效益对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26] - 子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监高考核并实施奖惩[27] - 子公司可建立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27]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正式执行[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最终解释[31]
*ST富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18:09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130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年 2024 | 月 6 | 18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 年 | 6 月 | 18 | 日-2024 | 年 | 12 | 月 | 17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人民币) | 2,000 | | 万元(含)-4,000 | | | 万元(含) | | | | 回购用途 | |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73.59 | 万股 | |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539% | | | | | |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63.76 | 万元 | | | | | |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93 | 元/股-0.99 | | 元/股 | | | |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1 浙江富润数 ...
*ST富润: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9-30 18:37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129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偏离值累计达到 16.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偏离 值累计达到 16.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 在影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相 ...
*ST富润: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9-27 18:52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128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9,323.17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扣除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7,289.77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25.20 万元,触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定;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综上,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
*ST富润: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2024-09-27 18:49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127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 (一)撤诉相关情况 业绩承诺诉讼案件自 2023 年 11 月向法院起诉以来,仍未取得重大进展。根据 公司法律顾问意见,为了尽快推进前述案件,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向杭 州市中院书面申请撤回诉讼,同时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自愿追加业绩承诺补偿事项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有归、付海鹏签署〈关于自愿追 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披露了《公司 关于签署〈关于自愿追加业绩承诺的承诺函〉之补充约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号)。 公司就与江有归、付海鹏之间关于自愿追加的业绩承诺和利润补偿事项,已向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ST富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9-25 21:26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主持该委员会各项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本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 ...
*ST富润: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9-25 21:26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 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择、选择标准和程序的确定提出建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