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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6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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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履行抵押担保责任通知书的公告
2024-06-18 20:14
子公司收到履行抵押担保责任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ST 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4-07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阳光集团已与平安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额度合同》、《贷款合同》。前述合同签订后,平安银行在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已 为阳光集团签发并承兑的 4 张商业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票据金额合计人民币 8,000 万元,汇票到期日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同时,平安银行已向阳光集团发 放了贷款 12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3 年 7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 现上述 4 张贴现汇票均已到期,阳光集团未按约支付票款,已构成违约。根 据合同约定,平安银行宣布上述贷款全部提前到期,阳光集团向平安银行支付商 业承兑汇票合计 8000 万元以及相应的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向平安银行归 还贷款本金 11700 万元以及相应的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金帝毛纺应依法承 担抵押担保责任。 ...
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诉状的公告
2024-06-14 20:37
法律诉讼 - 2024年6月公司收到《民事诉状》,案号(2024)苏0281民初7529号[4] - 案件已受理未开庭,公司为被告,涉案本金9990万元及利息[4] 债务情况 - 2024年3月22日公司与工行江阴支行签合同,贷款9990万元,2025年3月21日到期[4] - 原告诉求被告归还本金9990万元及利息,赔偿律师代理费20万元[6] 抵押担保 - 原告对被告三、四不动产及被告五土地使用权有优先受偿权[6] - 被告二对债务及诉讼费在最高额4.8亿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 利润影响 - 因案件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影响[3][7]
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6-13 19:14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你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 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 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第 9.2.7 条等规定,对你公司 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 5 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听证 申请,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送达地址、听证事项等内容。"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ST 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4-069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上证公函【2024】0 ...
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的风险提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4-06-13 19:14
股价与停牌 - 2024年5月16日至6月13日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股,6月13日收盘价0.37元/股[2][6] - 2024年6月14日开市起停牌[3][7] 退市流程 - 上交所将在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后5个交易日内发拟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3][7] - 相关期限届满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委员会并作决定[3][7] - 公告终止上市决定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摘牌[3][7] 其他 - 公司需保证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转让[7] - 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4][7] - 这是可能触发终止上市的第十二次风险提示公告[9] - 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 提醒投资者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了结相关业务[10]
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4-06-13 19:14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ST 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4-068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 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你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 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 及终止上市条件。你公司股票自 6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本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 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 15 个交易日内, 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 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现就相 关事项要求如下: 本所已经发出交易类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及时披露并充分提示风 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
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6-12 19:54
股价表现 - 2024年6月7 - 12日3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1][3] 资金状况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00万元[2][6] - 公司13000万元贷款本金逾期,正协商应对[5] - 控股股东部分贷款逾期29240.98万元,正协商应对[7] 股权情况 - 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97.47%,占总股本12.37%[6] - 阳光集团持股12.69%,累计冻结76.32%,轮候冻结2.53%,司法标记23.68%[7] - 郁琴芬持股9.09%,累计冻结11.00%,轮候冻结11.00%,司法标记89.00%[7]
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2024-06-12 19:54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 谅解。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03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的《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42号)。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与年审会计师 对年报工作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仍有部分事项的回复 需进一步补充说明。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拟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回复《年报问询函》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 ...
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6-12 19:54
股价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12日,股票收盘价连续19个交易日低于1元[2] - 2024年6月12日,收盘价为0.39元/股[3] 风险提示 - 2024年5月17日首次披露股价低于1元终止上市风险提示[4] - 此为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5] 资金占用 -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00万元,预计无法一月内清偿[6] 其他情况 - 2024年4月30日停牌1天,5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7] -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8]
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6-11 18:19
因股价低于 1 元而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ST 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4-06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 盘价连续 18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的规定: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 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期后每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作 出公司股票终 ...
ST阳光: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6-07 18:42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ST 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4-062 经公司自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 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 他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相关风险提示: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江 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165号),且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 公司触及"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 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 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 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在2024年4月24日至6月7日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