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恒集团(600252)
icon
搜索文档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4-12-27 17:51
人事变动 -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聘任王海润为总法律顾问[1] - 王海润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1] 人员情况 - 截至披露日,王海润未持股[2] - 与公司相关人员无关联关系[3] - 未受处罚惩戒,任职资格合规[3]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双钱产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27 17:51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1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双钱产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恒集团")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双钱健康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钱产业"),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双钱产业提供的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5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双钱产业实际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166.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双钱产业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确保双钱产业生产 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双钱产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双钱产业与交通银 ...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17:51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13 鉴于王祥勇先生已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为加强公司法律合规建设,结 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海润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 岭路 100 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杨金海先生主持,独立董事陈道峰先生和龚行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设立复星医药(南宁)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2024-12-27 17:51
合资公司基本信息 -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1][4][7][9] - 复星产业、中恒怡鑫、统一投资分别持股51%、34%、15%[4][9] - 合资公司董事会七名董事,三方分别提名4、2、1名[7] 出资情况 - 合资公司首期、二期、三期分别出资3000、4000、3000万元[10] 未来展望 - 本次投资助力开拓海外市场,对战略发展有积极作用[12] - 设立合资公司需核准,后续投资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14]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协议转让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
2024-12-27 17:51
股份转让 - 拟转让莱美药业247,426,064股A股,占总股本23.43%[1] - 意向受让方公开征集期为2024.12.13 - 2024.12.26[1] - 因尽调问题暂缓公开征集,后续继续推进[2] - 择机重新启动征集程序,事项存在不确定性[2]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2024-12-19 17:08
股份回购 - 2024年3月计划用1.5 - 2亿元回购用于股权激励[3] - 5月调整资金为2 - 3亿元,用途调整为激励或持股计划[4] - 4月16日首次实施回购,9月27日完成,实际回购122,928,437股[5] 股份处理 - 9月和10月决定2/3用于注销,1/3用于激励或持股计划[2][6] - 拟注销81,952,291股,占注销前总数2.38%,申请12月20日注销[2][6][8] 注销影响 - 注销后总股本减至3,354,321,713股,无限售流通股减少[9] - 注销对财务等无重大影响[10]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理财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2-17 19:02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0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管计划产品名称:国海证券卓越 319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国海证券 卓越 31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卓越 3198、3199 号资管计划"或"两 只资管计划") ● 风险提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投资 的两只资管计划到期后,除已分配现金资产外,仍持有部分未流通变现证券。未 流通变现证券最终变现价值和变现时间受宏观政策、市场变化影响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 两只资管计划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 资金需求和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两只资管计划的相关 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评估,一旦发现或判断存 在不利因素,及 ...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恒中药材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13 18:39
担保情况 - 公司为中恒中药材本次担保9999852元,截至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19999704元(含本次)[1] -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34818.77万元,占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5.30%[10] -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6] 授信额度 -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50.00亿元,担保总额度不超25.00亿元[3] 持股情况 - 公司直接持中恒中药材60%股份,通过子公司间接持股40%,其注册资本6000万元[4][5]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中恒中药材资产总额124186474.71元,负债60492921.23元,资产负债率48.71%[7] - 2024年9月末中恒中药材资产总额127216572.97元,负债63492790.43元,资产负债率49.91%[7] - 2023年中恒中药材营收68853685.33元,净利润602762.83元[7] - 2024年1 - 9月中恒中药材营收54427367.64元,净利润30229.06元[7] 会议决议 -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相关担保议案[9]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的公告
2024-12-13 18:39
因经营管理需要,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恒集团")将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号码,原投 资者热线电话号码不再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10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2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投资者热线 | 0774-3939022 | 0771-2742275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办公地址、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 变。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变更后的联系方 式与公司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电 话的公告》盖章页) ...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参加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2024-12-13 18:39
新产品 - 尼莫地平注射液于2024年10月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未销售[2] - 规格50ml:10mg*1瓶,化学药品,有特定适应症[2] 市场扩张 - 莱美药业尼莫地平注射液拟中选第十批全国药品集采,价格3.9元/瓶[1][2] - 若签合同实施将促进销售、拓展市场、提升影响力[2][3] - 已签主供和备供地区备忘录,后续合同签订有不确定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