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淳中科技(603516)
icon
搜索文档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赵贺春)
2025-04-22 19: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贺春,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会计学教授。1983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在北方工业大学会计系任教,于 2022 年 10 月底退休。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有研粉材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天 利科技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北京市会计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第三届会计系列正 高级评审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赵贺春) 作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谨慎、 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出席 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 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2 19:5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9]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6] 董事义务与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在两年内仍然有效[7] 董事会权限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等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批准[13] - 董事会对资产抵押权限为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13] - 董事会融资借款权限为连续12个月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4] - 董事会对外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应为独立董事并由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随时召开[21]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3]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涉及表决事项需明确意见,不得无表决意向、全权或授权不明确委托,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4]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2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同意可通过通讯方式表决并决议[26] -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不得对未在通知中的提案表决,受托董事也不得代表表决[2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33]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决议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4]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36]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38] - 每次董事会由相关人员报告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董事可质询[38] - 董事会秘书要经常向董事汇报决议执行情况[38]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40] - 董事会有权适时修订本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40]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维)
2025-04-22 19: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维) 作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谨慎、 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出席 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 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维,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哲学硕士,执业 律师。曾就职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2023 年 1 月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2 19: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持股变动规则及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2 19: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作 机制,保障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和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4-22 19: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 关联方应进行回避表决; (四) 有任何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2 19: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北 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
2025-04-22 19: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在公司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公司股东享有 累积投票权,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选入 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 制。 第四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 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4-22 19:5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对本办法的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将 关于本办法实施情况的董事会自我评估报告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部分进行披 露。 第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本办法的实施情 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并根据需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4-22 19:51
适用人员 - 适用薪酬制度的高管包括董事、总经理等[3] 薪酬原则 - 薪酬确定遵循竞争力等原则[4] 管理机制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6]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高管年度薪酬审议确认[7] 薪酬构成 - 董事长等实行年薪制,独立董事获发津贴[8] - 高管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9] 调整机制 - 经审批可设专项奖惩,公司可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