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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603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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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60369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7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 证的过程: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部门或人员,独立对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目的是加 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和控制风险, 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
至纯科技(60369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 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非典型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 行本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 通知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 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 ...
至纯科技(60369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指引》和《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管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 ...
至纯科技(60369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21: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可视 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
至纯科技(60369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7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人。 第三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 ...
至纯科技(60369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 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
至纯科技(603690)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指 引》和《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至纯科技(60369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 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
至纯科技(603690)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0304179XY。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00 万股,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PNC Process Systems Co., Ltd.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
至纯科技(60369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1: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