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603931)
搜索文档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5 16:14
人员规模 - 截止2023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从业人员总数近6000名[1] 业务收入 - 致同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 客户情况 -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收费总额3.0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2] 人员执业情况 - 项目合伙人朱泽民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威宁近三年签署5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楠近三年复核7份[2] 合规情况 - 致同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30名从业执业人员受相关措施和处分[5] 风险保障 - 致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12] 审计工作 - 近一年审计就重大事项咨询解决问题,达成一致无分歧[6] - 近一年审计未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制定合理方案提交成果[7][8]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5 16:14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9]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5][6] 关联人名单报送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7] 审议回避原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1]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经特定程序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12][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特定程序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3] 共同出资与增资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或共同投资等以公司出资额等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审议规定[13][16][17] - 公司与关联人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14] 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5] 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5]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义务[17] 股权交易披露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达到披露标准的股权需披露标的公司情况[21] 资产溢价说明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比账面值溢价超100%需说明情况[21] 资金占用解决 - 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明确解决方案[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格林达: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格林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5 16:14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8月13日募集资金净额50331.44万元[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使用金额11979.34万元[12] - 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7538.54万元[12] - 2020 - 2023年专户利息及理财收益共2751.88万元[15] - 2020 - 2023年专户手续费共0.77万元[15] 项目投入与效益 - 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投入进度78.00%,效益953.19[24]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0.00%,处于前期准备[24] - 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100.13%[24] 资金管理与监管 -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多次通过审议[13] - 2020 - 2023年严格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14] - 2023年拟用不超15000万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24] 审核情况 - 兴业证券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合规[20] - 本报告期无变更募投项目等情况[17][18]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4-04-25 16:14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对格林达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数据相关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14888.06万元[16]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总计12810.00万元[16] - 2023年度往来资金利息为483.66万元和44.52万元[16]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总计28137.20万元[16] 子公司数据 - 鄂尔多斯格林达2023年期初余额3900.37万元,发生额80.00万元,期末余额3980.37万元[10][16] - 四川格林达2023年期初余额6149.72万元,发生额12730.00万元,利息483.66万元,期末余额19363.38万元[10][16] - 合肥格林达2023年期初余额4837.97万元,偿还额44.52万元,期末余额4793.45万元[10][16] 其他 - 专项说明仅供格林达披露年报使用[7] - 汇总表于2024年4月获公司董事会批准[10]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6:14
人员规模 - 截止2023年末,致同拥有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从业人员总数近6000名[1]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400名[1] 业务收入 - 致同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 客户情况 -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收费总额3.0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2] 审计续聘 - 2023年4月25日,公司续聘致同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 - 2023年5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续聘致同为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 审计沟通 - 2023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3] - 审计中审计委员会与外审会计师充分讨论沟通,未发现重大事项[4] 审计结论 - 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2023年度坚持审计准则,审计结论符合实际[4] 费用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外部审计机构费用条款合理,工作按计划推进[5]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6:14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69,532.66万元,同比降17.97%[2] - 2023年归母净利润17,507.14万元,同比增7.15%[2] - 2023年扣非净利润16,739.91万元,同比增14.30%[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光刻胶用显影液”项目通过科技部验收[4] - 工信部项目处于全产线测试阶段[4] - 浙江省“领雁”项目处于客户端测试和产业化推动阶段[4] 未来展望 - 2024年强化创新驱动,增强竞争力[9] - 2024年深入数字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10] - 2024年强化内控,完善治理制度[10]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4-25 16:14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3月主要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产量18,819.05吨[1] - 2024年1 - 3月主要功能湿电子化学品销量19,219.06吨[1] - 2024年1 - 3月主要功能湿电子化学品销售收入15,657.70万元[1] 数据对比 - 2024年1 - 3月主要功能湿电子化学品平均售价8.15元/公斤,较2023年同期降9.75%[1] - 2024年1 - 3月三甲胺平均进价6,357.03元/吨,较2023年同期降27.14%[1] - 2024年1 - 3月碳酸二甲酯平均进价3,759.66元/吨,较2023年同期降17.81%[1] 其他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事项[2]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6:14
审计相关 - 审计对象为格林达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审计结果 - 格林达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其他 - 审计报告日期为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10]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6:1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漪、吴晖、叶宏伟的任职经历下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发生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职务的情况,与公司下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文件及法律 法规要求,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漪、吴晖、叶宏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简专项意 见: ...
格林达: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晖)
2024-04-25 16:1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5次[3][4]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召开1次[4] 人员履职 - 独立董事吴晖应出席董事会2次,亲自出席2次,出席股东大会0次[4] - 吴晖9月15日起任职,参与审计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4] 公司合规 - 2023年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8] - 报告期无对外担保、资金占用、募集资金违规等情况[7][8] - 公司及股东遵守承诺,信息披露合规,内控无重大缺陷[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