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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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股份:迎丰股份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6:2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6] - 拟召开董事会聘任需提前五日向交易所备案[9] - 交易所无异议后可召开会议聘任[9] 董事会秘书管理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 空缺超三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11] - 候选人培训不少于36课时[20]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20] - 交易所实施年度考核[21] - 被批评或考核不合格应参加后续培训[22] 办法实施 - 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4]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6:27
会议信息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议案表决3票同意,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5][8][9][13][14][17][1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两议案表决3票同意[11][16]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20]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6: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帮助 投资者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 状况,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 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重要管理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4-04-24 16:27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1、如无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在 | 1、如无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在 | | --- | --- |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 | |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 |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 | | 年累计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 | 年累计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 | | 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每年以现金 | 的可分配利润的20%,且每年以现金 | |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 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 | 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 | 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 | |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 |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 …… |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 | | (三)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 余股利。 | | 1、公司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 |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 | | 和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 ...
迎丰股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迎丰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4 16:27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3356 号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迎丰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迎丰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迎丰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华妹)
2024-04-24 16: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华妹女士,1969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 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信用管理师。1990年7月至1996 年1月任磐安木工机械厂财务助理、财务科长;1996年1月至2002年7月任金华五 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2002年7月至2019年9月历任浙江中诚会计师事务 所、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10月至2023年4月担任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副所长;2023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信服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浙江国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4 16: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 年 7 月 1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浙 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 ...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6:27
审计委员会规则 - 2024年4月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15]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外部审计等[8] - 内审部为决策提供书面资料[11]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会前五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4] 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15]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16:27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4月25日发布会计政策变更公告[8] -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4] - 变更不影响损益、资产、净资产等,符合规定[3][6]
迎丰股份:迎丰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4 16:27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内容、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 会正常履行职权,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监事及列席监事会会议的相关人员具有 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推选的监事 2 名,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 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的专业构成应 满足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 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可指定 1 名监事会联络员作为监事会的工作人员。 第三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 第五条 公司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监事可以提议 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召开监事会会议在正常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召 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会议通知由召集人签发,由监事会联 络员负责通知各有关人员并作好会议准备。 第一章 总则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