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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股份(60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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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股份(605055)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9 18:58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 | | --- | --- | --- | --- | | | | 上年同期 | 期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营业收入 | 301,296,952.74 | 318,675,386.60 | -5.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861,934.39 | -4,624 ...
迎丰股份(605055)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9 18:58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5055 公司简称:迎丰股份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1 / 229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傅双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永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永华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4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8日, 公司总股本440,000,00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5-04-29 18:5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 年 7 月 1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浙 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号。截止 2024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名。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07 家,实现收入总 额 7.20 亿元。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 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项目合伙人:丁锡锋,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签字注册会计 ...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9 18:55
公司代码:605055 公司简称:迎丰股份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9 18:55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 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 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专项意见。基于此,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根据法规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 ...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9 18:55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自成立起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前,由独立董 事陈华妹女士、独立董事谭国春先生、董事周湘望先生组成,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由独立董事陈华妹女士、独立董事谭国春先生、董事傅泽宇先生组成,由会 计专业独立董事陈华妹女士担任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如下: | 会议届次 | | | 会议日期 | 审议议案 | | --- | --- | --- | --- | --- | | 第三届董事 会 2024 | | 29 | | ...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9 18:55
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5-89966200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 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3 页 串,gi OREZEXWVEC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m://arc.mof.org.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m://arc.mof.org.cn】 台 (http://acc.mof.gov.cn) 报告编码:浙25WQ5R4SH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本报告仅供迎丰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 ...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9 18:5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 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9 18:50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在此额度和授权期限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类产品,但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 动、市场变化、人员操作等风险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投入,但不排除公司投资产品受到上述风 险影响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