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
搜索文档
迎丰股份(6050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璐)
2025-12-10 19: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璐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无特定股份持有及关联关系[2] - 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 近36个月无处罚及批评记录[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6]
迎丰股份(6050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谭国春)
2025-12-10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独立董事其他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3]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承诺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职[5]
迎丰股份(6050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华妹)
2025-12-10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得超1%,或非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5%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2]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不超6年[3]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0 19:16
公司架构调整 -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注销相关分支机构经营场所[1] - 公司拟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1名独立董事,董事会席位增至11名[2] 股份与股本 -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类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8][10][11][12][13][19][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6] - 董事会行使15项职权,超授权范围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多种交易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7][18][19][20][21]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委员会成员构成及职责[24][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26]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要求[27][28][29] 公司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34][35]
迎丰股份(6050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华妹)
2025-12-10 19: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华妹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要求 - 特定持股和亲属关系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近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具备任职资格[3] 兼任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12-10 19:1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1] - 拟提名6位非独立董事和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要求[1][2] - 提名程序规范,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3] 文件日期 - 文件日期为2025年12月3日[4]
迎丰股份(6050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谭国春)
2025-12-10 19:16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谭国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声明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6]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多种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或不能担任[2][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未超3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4]
迎丰股份(6050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璐)
2025-12-10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任职禁止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3] 任职数量与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声明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6]
迎丰股份(6050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志清)
2025-12-10 19:1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1] - 特定股份持有及任职亲属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等情况不能担任[3]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 确认符合上交所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要求[5] 声明时间 - 2025年11月27日[6]
迎丰股份(605055)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志清)
2025-12-10 19: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志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需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及股东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近36个月受处罚等不能担任[3] 其他条件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