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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9-10 17:51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卓锦股份于2021年9月16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3356.9343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4277372股[1]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66969617股,占总股本49.8741%,2024年9月20日上市流通[2][19][20] 股东情况 - 控股股东卓未龙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6] - 卓未龙拟长期持股,36个月限售期届满两年内减持后仍控股[7] - 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计划锁定期满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提前15日公告[14] 保荐代表变更 - 2024年5月孙迎辰不再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冯文彬接替[23] - 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龚泓泉、冯文彬[23]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4-09-10 17:48
股份情况 - 本次上市流通股数为66,969,617股,于2024年9月20日上市[2][14] - 公司2021年9月16日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134,277,372股[3] -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占总股本49.8741%,涉及2名股东[3] 股东限制 - 控股股东卓未龙任职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6] - 卓未龙36个月限售期届满起两年内减持仍控股[6] - 杭州高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锁定期满后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9] 其他情况 - 2024年5月保荐代表人孙迎辰变更为冯文彬[11]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13]
卓锦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4-09-06 16:51
业绩数据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18亿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24.61%[28][29] -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 - 2356.77万元,较2023年同期亏损收窄26.84%[28][29]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702.20万元,较2023年同期亏损收窄92.04%[28][29] - 2024年上半年研发等三项费用3660.56万元,较2023年同期减少19.57%[29] - 2024年上半年信用与资产减值损失较2023年同期减少768.31万元[29] - 2024年上半年研发投入占比9.43%,较2023年增加1.11个百分点[29] - 2024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75%,较2023年减少0.40个百分点[29] - 2024年上半年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6%,较2023年减少1.10个百分点[29]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20124.4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83%[18] 募集资金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56.9343万股,每股7.48元,募资25109.87万元,净额20079.18万元[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238.11万元[4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利息等净额199.63万元[4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5040.71万元[4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闲置补流未到期余额4700.00万元[4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40.71万元[46] - 发行费用总额5030.69万元[48] 企业经营 - 公司经营区域集中,收入主要来自华东地区[14] - 公司收入呈季节性波动,主要在三、四季度[16] - 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项目有延期风险[23] 技术研发 - 2024年上半年研发投入1112.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57%[41] - 报告期内新获知识产权9件,含发明专利8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34][44] - 截至报告期末共拥有知识产权102件,含发明专利21件等[34][44] - 高浓度六价铬污染土壤修复单价降至350元/立方米以下[42] - 高盐高氮高有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盐度稳定在3%以上,成本小于10元/吨[42] - 河道智能活水系统进水氨氮浓度3 - 5mg/L时,出水降至1.0mg/L以下[43] - 污泥生物淋滤深度脱水工艺使污泥含水率最低降至40%[43] 人员与荣誉 - 截至报告期末员工总数205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超65%,有执业证书63项[35] - 拥有正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16人、工程师51人[35] - 参与新疆晶和源等标杆项目[37] - 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单位等荣誉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38] 其他 - 公司证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3] - 保荐机构需在15日内对特定情形核查,并在15个交易日内披露报告[6] - 2024年8月1日至12月16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7]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无重大违规事项[2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控股股东等股份无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形[49] - 截至督导报告出具日,公司无应向监管报告或发表意见事项[50]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4-08-30 21:3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21年获准发行3356.9343万股,每股7.48元,募集资金总额25109.87万元,净额20079.18万元[1] - 2024年1 - 6月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00791798.85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153022.12元[20] - 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0.57万元[2] 资金使用与余额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238.11万元[2] - 2024年上半年,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4700万元[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340.71万元,专户余额340.71万元[2] 专户信息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专户314730.20元,杭州银行环北支行专户1.36元,杭州联合农商行三塘支行专户1595.20元,招商银行杭州分行专户3090728.97元[6] 闲置资金补充 - 2023年7月同意使用不超5700万元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已全部提前归还[9] - 2024年6月同意使用不超5000万元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不超12个月,额度可滚动[9] 募投项目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未变更,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16] - 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0日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1194.27万元,2021年11月用募集资金置换[20] - 2021年9月10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52381064.73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0] 各项目投入进度 - 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承诺投资8500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4022456.03元,投入进度2.78%[21]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7500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75000000元,投入进度53.46%[2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60000000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111895446.94元,投入进度100.11%[21] 其他情况 - 2023年8月公司同意将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9月[21] - 2021年以来不可抗力影响公司建设项目进度,导致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项目未达计划进度[21]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2024-08-30 21:34
业绩数据 - 2024年上半年营收11800.24万元,同比降24.61%[1] -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 - 2356.77万元[1]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20124.46万元,同比降16.83%[1] - 2024年1 - 6月研发投入1112.19万元[4] 研发成果 - 报告期新立项研发课题5项,在研11项[4] - 新获知识产权9件,累计102件[5] 公司策略 - 2024年上半年完善修订多项内部治理制度[6] - 2024年4月27日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9]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8-30 21:32
业绩总结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56.9343万股,发行价每股7.48元,募资总额25109.87万元,净额20079.18万元[2] 项目投资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承诺投资1402.25万元,实际投资38.92万元,占比2.78%[5] -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7500.00万元,实际投资4009.65万元,占比53.46%[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1176.93万元,实际投资11189.54万元,占比100.11%,差异12.61万元系利息投入[5] 资金策略 - 公司计划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7] - 2024年8月26 - 29日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同意[10][11][12]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决议
2024-08-30 21:32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徐向阳 叶海影 US 吴礼光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年 8 月 23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独立董 事。会议于 2024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 度》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徐向阳主持,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自 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人员工资及费用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
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21:32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4]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5] 方案评估与议案同意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获同意[6]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获同意[7]
卓锦股份(688701)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30 21:32
公司概况 - 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废气治理、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等相关的研发、设计与咨询、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和工程总承包业务[199] - 公司产品包括提供环保综合治理服务、销售环保设备及提供技术服务[19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277,372.00元,股份总数134,277,372股[199] - 公司股票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 财务数据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8,002,371.29元[168]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成本为104,507,688.32元[168] - 2024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4,911,431.41元[170] - 2024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20,572,280.93元[170] - 2024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11,121,890.36元[170] - 2024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4,043,241.39元[170] -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3,567,663.82元[170]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6,274,999,040.1元,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7,849,917.48元[163] - 2024年6月30日负债总计3,750,525,815.48元,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4,893,447.66元[163] - 2024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2,575,224,082.0元,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2,356,766.82元[163] 研发情况 - 公司注重科技研发工作,已形成了以"省级企业研究院"为主体架构的研发体系[44] -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水污染治理、水体修复、废气处理、固废处理与处置等五大业务领域[45] - 公司开发了高浓度六价铬等重金属长效稳定化技术、土壤地下水原位注入和循环抽提联合修复技术、有机污染土壤高效化学氧化及异味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46] - 公司新获得知识产权9件,其中发明专利8件,实用新型专利1件[4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拥有知识产权102件,其中发明专利21件,实用新型专利58件,软件著作权23件[49] 主要风险 - 公司面临技术升级迭代、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知识产权保护或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72][73] - 公司经营区域较为集中于华东地区,存在客户延续性和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73][74] -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存在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和毛利率下降的风险[75] - 公司EPC总包环保工程业务存在实际成本超出预计成本的风险[76] 其他承诺 - 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118] - 公司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1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119]
卓锦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8-30 21:3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卓 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7 号),卓锦股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6.9343 万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109.87 万元。扣除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