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688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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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21:3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且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3]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13]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应披露事项及理由[13]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5]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9 21: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等工作经验[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相关职业资格或职称及经验[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专门委员会构成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8]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8] 提名与选任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获选后30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文件并更新资料[13] 任期限制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会议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7]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职责解除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4]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1] 制度相关 - 制度随国家文件修改补充,按规定执行未尽事宜[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2]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21:32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负责制订薪酬计划、审查履职及监督制度执行等[6] 决策流程 - 就薪酬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6]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低于10年[12]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21: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6.9343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277,372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4,277,37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需提前30日书面申请[3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34]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依法维权[3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担连带责任[3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10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33][13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发生时,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0] 交易与担保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交易事项由股东会审议[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6]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财报[145]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62][16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2][173]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21:32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人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5][6]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相关人员[7] 会议相关规则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1名董事同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9] 表决与决议 - 表决一人一票,多种方式进行[10]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2]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处理[12] 其他规定 - 议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有问题可暂缓表决[13] - 会议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决议经董事签字确认[14][15]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15][16] 规则说明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 文档涉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9月[17]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09 21: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5][7]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和特定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特定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和临时股东会按规定时间以公告通知股东[1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等方式有时间限制[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 关联交易事项按不同情况表决通过[25] 董事选举 - 董事会和特定股东可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2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 股东会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28] - 公司在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0]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订并负责解释[3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32]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21: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12]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13]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09 21:32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1]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准确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2]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3] - 特定情形下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应及时披露[4]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秘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4] 申请流程 - 申请需填审批表并提交材料[5] - 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5] 登记要求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涉商业秘密有额外要求[5][6]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6]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赔偿[7] 登记事项 - 存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豁免及暂缓披露登记事项[8][10][12] 知情人管理 - 有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13] - 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书[15]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9 21:32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7]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7] 担保管理 - 办理最高额担保,被担保方签合同后7个工作日返回财务中心[10] - 公司应进行担保风险评估并设定限额[6] - 建立对外担保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5] - 财务中心为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多项工作[5] - 财务中心收集资料建台账,保管并移交已履行完毕资料[13] 担保监督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担保工作并提交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担保,监督内控并与事务所沟通[13]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5] - 参与部门和责任人及时通报情况提供资料[15]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知悉者保密[15] 违规处理 - 公司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18] - 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董事会保护并追责[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9-09 21:32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按季发放,公司代扣税[2] - 自批准任职当月起算,离任按实际和考核发放[2] 费用与责任 - 差旅费等公司据实报销,无其他福利[3] - 造成损失公司有权扣发津贴[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