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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0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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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都农牧: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24-06-24 18:28
增持计划 - 2024年5月28日起5个月内,增持总额不低于公司总股份1%,不高于2%[2] - 增持主体为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5] - 增持方式为深交所集中竞价[9] - 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10] 增持情况 - 增持前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40.20%[5] - 2024年5月29日至6月24日,西藏和汇增持1.56%,金额9407.46万元[3][12] - 增持后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41.76%[13] 其他要点 - 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择机实施[8] - 增持期间不减持,遵守锁定安排[11] - 本次增持合规,不影响股权分布和控实人[14]
鹏都农牧: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6-24 18:28
股价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24日,股票连续14个交易日低于1元[2][3] - 2024年5月23日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4] 风险提示 - 2024年5月24日至6月22日多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5]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5个月内增持1%-2%股份[6][7] - 部分董事6个月内增持350 - 700万元[7] 退市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24日未触及退市规则[6]
鹏都农牧: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6-23 15:34
股价与退市风险 - 截至2024年6月21日,公司股票连续13日低于1元,有终止上市风险[2][3] - 2024年5月23日、6月4日收盘价先后首次低于1元[4][5] - 2024年5月24日至6月21日披露五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5]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5个月内增持1%-2%股份[6] - 部分董事等人员6个月内增持350万-700万元股份[7] 公司策略 - 董事会督促管理层改善经营,关注股价并及时披露信息[7]
鹏都农牧: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6-19 21:31
股价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19日,公司股票连续11个交易日低于1元[2][3] - 2024年5月23日收盘价首次低于1元,为0.98元/股[4] - 2024年6月4日收盘价为0.96元/股,首次低于1元[5]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024年5月28日起5个月内增持不低于1%、不高于2%股份[6] - 部分董事等人员2024年5月28日起6个月内增持350 - 700万元股份[8]
鹏都农牧: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6-18 21:36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54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4 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 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 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2.截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票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 1 元,故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 1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收盘价为 0.96 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 1 元。公 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 ...
鹏都农牧: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6-07 18:35
股权情况 - 昆明产业投资基金本次解除质押7800万股,占所持股份22.96%,占总股本1.22%[1] - 昆明产业投资基金持股339726706股,持股比例5.33%[2] - 昆明产业投资基金累计质押258620689股,占持股76.13%,占总股份4.06%[2]
鹏都农牧: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6-04 21:31
股价情况 - 2024年5月23日收盘价0.98元/股,首次低于1元[6] - 2024年6月4日收盘价0.96元/股,低于1元[4]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5个月内增持1%-2%股份[7] - 部分董高及核心人员6个月内增持350-700万元[8] 风险提示 - 2024年5月24日披露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6] - 截至6月4日未触及退市及风险警示规则[7] 公司举措 - 董事会督促管理层改善经营增强盈利[9]
鹏都农牧: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4-05-31 20:55
股份增持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5个月内增持不低于1%、不高于2%股份[2] - 2024年5月30 - 31日,西藏和汇增持8381.03万股,占比1.31%[3][4] 股份变动 - 变动前合计持股256256.39万股,占比40.20%[5] - 变动后合计持股264637.41万股,占比41.52%[5] 承诺事项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期间不减持[6]
关于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4-05-30 07:14
业绩相关 - 鹏都农牧2023年年报存在披露错误和遗漏[1] 监管措施 - 湖南证监局2024年5月29日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3] - 公司需15个工作日内向湖南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2] 救济途径 - 不服监管措施可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2] - 不服监管措施可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2]
鹏都农牧: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5-29 21:50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50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建立披露错误内部追责问责机制,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湖南证监局的要 求积极整改,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 化对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的执行,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 发展。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 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