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兴精工(0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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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2023-10-31 17:51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0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并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开展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租 赁期限为2年,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春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此次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 年度公司共为下属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159,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子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不超过1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12 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并对 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公司2023年 ...
春兴精工(002547)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营业收入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53,322,718.16元,同比下降13.09%[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825,692,232.21元,同比下降0.23%[4] 净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961,538.30元,同比下降550.10%[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75,147.68元,同比下降264.02%[4] -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710,236.54元,同比下降1,487.6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3,614,500.52元,同比下降317.58%[4] - 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4,483,009.70元,去年同期为14,169,031.86元[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075,147.68元,去年同期为24,432,876.08元[14] 每股收益 - 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416元,同比下降547.31%[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为-0.0355元,同比下降263.59%[4] 净资产收益率 - 2023年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96%,同比下降11.56%[4]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8,784,781.41元,同比增长246.0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8,784,781.41元,去年同期为77,665,239.46元[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282,152.29元,去年同期为66,415,508.11元[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8,905,335.22元,去年同期为-177,612,949.49元[17] 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股东王友国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66,500股[9] - 公司股东翁坚敏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13,300股[9] - 公司股东曲一鸣通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32,800股[9] 业绩承诺与补偿 - 深圳华信科与World Style 2022年度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532.34万元[10] - 2020年-2022年累计经审计的模拟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1,364.47万元,未完成承诺数33,000万元,完成累计业绩承诺的95.04%[10] - 公司需要补偿2,616.85万元,该笔补偿金将从交易对方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余款第三期款项中予以扣除[10] 资产负债情况 - 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727,470,333.49元,较2023年1月1日的891,233,413.96元有所减少[11]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2,168,049,726.63元,较2023年1月1日的2,889,355,114.63元有所减少[11]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3,407,409,977.77元,较2023年1月1日的3,946,577,986.83元有所减少[13] - 2023年9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83,903,328.42元,较2023年1月1日的532,821,063.86元有所减少[13] 费用情况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192,207,337.96元,去年同期为1,915,608,458.79元[1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609,850,120.51元,去年同期为1,560,361,558.04元[17] - 研发费用为114,784,383.12元,去年同期为120,730,696.15元[14] - 财务费用为55,382,306.15元,去年同期为43,256,008.86元[14] 审计情况 - 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18]
春兴精工: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0-30 18: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 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 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 (五)深圳证券交 ...
春兴精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0-30 18: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 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 使用。公司变更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 ...
春兴精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2023-10-30 18: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陆文龙 阮晓鸿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山根先生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及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本次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增补张山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 ...
春兴精工: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30 18:35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0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张山根 为苏州春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 ...
春兴精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8: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存管,公司将根据与证券登记公 司签订的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的股权结构。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
春兴精工:公司章程
2023-10-30 18: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股 | | 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 | 事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监 | 事 32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春兴精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30 18: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张山根 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 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 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105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 存在《中 华人民 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 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 合中国证 监会《 上市公 司独立 ...
春兴精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30 18: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 验;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