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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0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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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002547) - 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2025-05-21 18:32
担保情况 - 宣城春兴借款1000万,公司及金寨春兴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440623.90万元[10] - 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232069.66万元[11] 财务数据 - 宣城担保公司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14942.53万元[4]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97.21万元[4] 其他要点 - 反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关注担保风险[1]
春兴精工(00254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21 18:31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
春兴精工(002547)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1 18:30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 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 ...
春兴精工(00254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1 18:30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49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 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其中董事荣志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 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
春兴精工(002547)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2025-05-21 18: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 第一章 总 |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
春兴精工(0025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1 18: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 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 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职责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 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苏州春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董事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条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 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五条 非职工代 ...
春兴精工(0025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5-21 18: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 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保证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效率,切实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 ...
春兴精工(0025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1 18:1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 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依法在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存管,公司将根据与证券登记公 司签订的股份保管协议,定期查询主要股东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