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3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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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8 18: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吉峰三 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4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吉峰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8 18:4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以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要求、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 成恶劣影响时; 监事会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
吉峰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8 18:4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吉峰三农科技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
吉峰科技: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8 18:3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 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 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为"《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吉峰三农 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由上述第 1 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由本条第(三)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 ...
吉峰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8 18:3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非独立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
吉峰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8 18:3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 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 ...
吉峰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8 18:3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以及《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 ...
吉峰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1-28 18:37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3-114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 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登记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0 万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完成登记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由 494,240,380 股增加至 496,740,380 股,注册资本由 494,240,380 元变更为 496,740,380 元。 2、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暂缓授予 ...
吉峰科技: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11-21 21:38
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 年 11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 5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 ...
吉峰科技: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2023-11-14 18:21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吉峰农机连锁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申请期限为 1 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下属子公司拟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 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子公司办理相关 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