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3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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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3002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06 19:3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 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与终止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 争的;(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 能侵 ...
利德曼(300289) - 独立董事制度(2026年3月)
2026-03-06 19:3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
利德曼(300289) - 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06 19:3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六年三月 | 第二章 | 财务人员的管理 | 3 | | --- | --- | --- | | 第三章 | 财务预算 | 4 | | 第四章 | 货币资金 | 5 | | 第五章 | 债权性资产 | 6 | | 第六章 | 存货 | 7 | | 第七章 | 对外投资 | 7 | | 第八章 |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 8 | | 第九章 | 无形资产 | 9 | | 第十章 | 资产减值、损失及处置 | 10 | | 第十一章 | 融资 11 | | | 第十二章 | 对外担保 | 12 | | 第十三章 | 收入 | 13 | | 第十四章 | 成本费用 | 14 | | 第十五章 | 关联交易 | 15 | | 第十六章 | 财务报告 | 15 | | 第十七章 | 财务监督 | 16 | | 第十八章 | 财务信息化 | 17 | | 第十九章 | 经济合同审核 | 17 | | 第二十章 | 子公司财务管理 | 18 | | 第二十一章 | 税务管理 | 19 | | 第二十二章 | 会计档案 | 19 | | ...
利德曼(3002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06 19:3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 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 总裁负责募集资金及其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与募 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的信息披露;财务部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 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 第六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事 项进行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二○二六年三月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 ...
利德曼(300289)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06 19:3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 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 权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操作,未经公司同意,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行为文件外,须严 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外汇套 ...
利德曼(3002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3月)
2026-03-06 19:34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递的文件、软(磁)盘、录 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 核同意(并视信息重要程度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利德曼(30028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3月)
2026-03-06 19:34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利德曼生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 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
利德曼(300289) -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6-02-27 15:5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筹划现金收购目标公司不超70%股份,完成后取得控制权[2] - 2025年7月30日签署《投资框架协议》[3] - 2025年11月13日签署《股份收购协议》等并审议通过议案[4] 交易进展 - 2025年11月26日收深交所《问询函》,2026年1月9日回复[5] - 需对交易财务数据加期审计及更新[6] 审批情况 - 交易议案尚需股东会、国资部门批准等[7] 风险与不确定性 - 交易风险已阐述,获批及时间不确定[8] 信息披露 - 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更新交易进展[8]
研判2026!中国诊断试剂行业发展历程、产业链、发展现状、竞争格局、发展趋势分析:行业规模持续上涨,产品逐渐向高端化转型[图]
产业信息网· 2026-02-26 09:16
诊断试剂行业概述与定义 - 诊断试剂是用于检测和诊断疾病、感染、生物标志物等的化学物质、材料或试剂盒,通过与血液、尿液、唾液等生物样本相互作用提供诊断依据,在疾病早期发现、治疗监测和临床决策中至关重要 [1][4] - 诊断试剂主要分为体内诊断试剂和体外诊断试剂两大类,目前国内市场以体外诊断为主,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 [4] - 中国诊断试剂行业发展经历了萌芽期、起步阶段、粗放发展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四个时期,21世纪以来,随着国产企业技术提升和国家政策支持,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5] 行业市场规模与现状 - 2015年中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市场规模总体呈上升趋势,2020-2022年受疫情推动需求快速增长,2023年因新冠诊断试剂缩量,市场规模同比下降14% [1][6] - 2024年行业市场规模逐渐恢复,预计2025年中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1400亿元,同比上涨8% [1][6] - 从细分市场结构看,免疫诊断试剂占据主导地位,市场占比达32%;分子诊断试剂占比19%,排名第二;生化诊断试剂占比18%,排名第三 [7] 产业链与下游需求 - 行业上游原材料主要包括诊断酶、抗原、抗体、磁珠、微球、NC膜等;中游为诊断试剂行业;下游应用市场包括医疗机构、第三方诊断机构和体检中心等 [6] - 体外诊断试剂广泛应用于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和健康状态评价,核心应用场景为医疗机构的检验科、急诊科、发热门诊等 [6] -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保持平稳上升,2024年达到109.36万个,同比上涨2.13%,机构数量的增加提升了医疗服务可及性,为诊断试剂需求增长提供了基础动力 [6] 行业竞争格局与主要企业 - 行业市场竞争主体包括国内外众多企业,国内主要企业有迈瑞医疗、东方生物、圣湘生物、安图生物、万孚生物等,国外跨国公司如罗氏诊断、雅培、西门子医疗等也凭借技术和网络优势占据一定市场份额 [7][8] - 迈瑞医疗在体外诊断领域产品包括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凝血分析仪及相关试剂,2025年上半年其体外诊断类产品实现营业收入64.24亿元,同比下降16.11% [8] - 万孚生物是国内POCT企业中技术平台布局最多、产品线最丰富的企业之一,拥有九大技术平台,产品销往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0亿元,同比下降22.52%;归母净利润1.34亿元,同比下降69.32% [8] 行业发展趋势 - 产品向高端化升级:在医疗体制改革和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的背景下,国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创新和高端化升级,以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9] - 市场下沉与全球化布局:随着基层医疗设施完善,三四线城市及农村市场成为增长新引擎,同时国产试剂凭借性价比优势进入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头部企业通过跨境合作与技术输出推动全球布局 [10] - 行业加速向“以临床价值为中心”和“个性化”演进:诊断试剂将从单纯检测项目转化为覆盖疾病全周期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与治疗方案推荐、预后判断更紧密结合,满足个体化医疗需求的伴随诊断和健康动态监测试剂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