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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3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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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08-10 18:4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 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融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 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发展、提名、薪酬与考 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
华融化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08-10 18:4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有关上市公司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人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4.上述第 1 项至第 3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一)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上述第 1 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本条第(二)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独 ...
华融化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08-10 18:4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 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61 4、变更日期 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5、变更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
华融化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3-08-10 18: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 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者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持的 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 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 选董事或者监事,最后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应采用 累积投票制并适用本实施细则。 公司股东大会仅选举或更换一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时,以及同时 选举或更换一名非独立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六条 本实施 ...
华融化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08-10 18:4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 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 ...
华融化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08-10 18:4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 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 ...
华融化学: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2023-08-10 18:4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 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3-060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 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
华融化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08-10 18:4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华融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化学"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 25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05 元,募集资金总额 966,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4,577,748.2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01,422,25 ...
华融化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08-10 18:44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国内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董事会秘 书任职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 最近三年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 公司现任监事; (五) 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六)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九) 促使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十)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 他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 ...
华融化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10 18:4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融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姚宁 (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 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