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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3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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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3012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1 17:0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4][5]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5] - 拟披露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6] 登记与报送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6][7]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 职责与流程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办公室为日常工作部门[8] - 相关人员填审批表,董事长签字确认[8] 其他规定 - 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5] - 知情人遵守制度,保密并承担责任[20]
华融化学(3012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1 17:01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 的参股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并负责其涉及内幕 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
华融化学(301256)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0-21 17:01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可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7] - 捐赠类型分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8] 捐赠审批流程 - 单笔或累计不超50万,总经理审批[11] - 超50万不超100万,董事长审批备案[11] - 超100万不超500万,董事会审议实施[11] - 超500万,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通过[11] 捐赠方式与监管 - 现金捐赠经公司账户支付[13] - 实物捐赠统一采购交付[13] - 审计部门检查捐赠行为[15] - 违规捐赠责任人受处分或移交司法[17]
华融化学(3012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1 17:01
投资审批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4][5]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6] - 未达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标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8] 部门职责 - 总经理组织实施对外投资,董事会办公室归口管理[10] -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与可行性分析[10] - 内审部负责审查监督和效益评价[12] - 投资部门负责资金筹措和资产管理[15] 项目实施 - 审批通过后由项目承办单位或部门具体实施[14] - 公司向被投资企业派驻人员监督管理[15] 投资处置 - 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需经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8] 监督检查 - 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监督检查投资管理工作[20] - 检查包括授权批准、法律文件保管等情况[20] - 审计部书面报告问题并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20]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22]
华融化学(3012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1 17: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选聘条件与关注情形 - 选聘的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等六项条件[3] - 审计委员会应对连续两年变更等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及监督审计,需履行七项职责[6] 选聘方式与程序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等,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开展选聘[7]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发布文件,确定响应时间,公示结果[7] - 选聘程序包括提出要求、发布文件、审查评价等七个步骤[7] 选聘评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9]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解聘与改聘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20] - 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执业质量[13] - 拟改聘时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4] 其他要求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24]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8]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23] - 督促选聘的事务所履职尽责[16]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6] - 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7]
华融化学(3012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1 17: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 - 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补选[9,10] 独立董事职责与职权 - 在董事会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2,11] - 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1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6]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2]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如提供信息、配合调查等[23] - 意见等应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及时办理[24]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4]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给予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4] - 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公司为其购买责任保险[2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 - 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7] -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2]
华融化学(3012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1 17:01
担保决策 -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决策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不得为个人和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2] 审议条件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任何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6]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有关联关系董事需回避[7] 担保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别预计两类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受理、登记、注销和日常管理,设台账记录对外担保情况[10][18] - 财务部应督促被担保人按时清偿债务并保存担保相关文件资料,按季度填报担保情况表呈报董事会等[20] 特殊情况处理 - 被担保债务展期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担保,要履行审批手续[20] - 财务部应关注被担保人经营、财务等信息,提前一个月发催款通知[21]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或有重大事项,责任人应报告董事会[21] - 被担保人逾期未清偿等情况,公司应了解情况,财务负责人报告董事会商定对策[21] 责任与规则 - 相关人员擅自越权签合同或怠职致公司受损,追究责任[2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3]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3] - 本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2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23]
华融化学(3012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1 17:0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决议并股东会批准[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由董事会决议批准[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由董事会决议批准[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均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申报要求 - 相关协议生效或未来12个月内具关联情形,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申报[6] - 申报事项变动,变动后2个工作日内申报变动情况[6] - 申报义务持续至不再具关联情形之日起满12个月止[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需与前三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比较[14] - 四种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14] - 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免股东会审批[14] - 关联交易协议应包含定价等四项内容[15]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16]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主要条款变更需重新审批[18]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差异大需说明原因[18] - 明确公司关联董事六种情形[20] - 明确公司关联股东八种情形[2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华融化学(301256)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1 17:01
制度范围与管理 - 制度适用公司、子公司及相关人员[2] - 董事会是信息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 信息报送规则 -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公布前不得泄密[6] - 向政府等报送信息需登记内幕知情人[6] - 报送信息需经多部门审核,董秘批准[6] 保密措施 - 报送信息需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签署回执[7] - 可要求相关部门出具一次性保密承诺书[7] 违规处理 - 外部泄密公司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内部违规视情节处罚[1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华融化学(30125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21 17:01
市值管理责任 - 市值管理由董事会领导、管理层协同,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秘为具体负责人[7] 提升投资价值 - 聚焦主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提升价值[12] 股东回报与沟通 - 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条件具备时现金分红[13] - 加强投资者关系维护与沟通,适时开展股份回购[14][15] 合规与监测 - 遵守法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不得从事禁止行为[15][17] - 监测市值等指标,偏离时分析原因报告董事会[20] 股价应对 - 股价短期大幅下跌分析原因,采取沟通、回购等措施[20] - 鼓励控股股东增持等提振信心[20]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有效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审议[23][24][25]